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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关于连云港市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采购公告

本中心受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连云港市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201801100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

编制《连云港市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制定符合连云港市发展特质、既具备前瞻性又具备可操作性、科学合理的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指导连云港参与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期全过程、全方面的发展行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或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18-85683570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及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9:40—10:00;

(二)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孙思雨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4月10日10: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518-85817173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连东路15号交通运输局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孙思雨       联系电话:0518-85868259  

传真:0518-85868256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401室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4  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及标段)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市分行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磋商供应商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确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402室。

九、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一)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18年3月29日

(二)磋商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下午18:00

(三)磋商文件发布: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四)关于磋商文件下载:磋商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自主注册登录,进入后台免费下载,咨询电话0518-85527562(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响应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磋商报名表》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8-8586825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磋 商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

20180110001

磋商供应商名称

 

所报标段

无分标

磋商供应商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手   机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4月4日18:00止                  孙思雨收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磋商供应商在2018年4月4日18: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磋商报名表”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磋商供应商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