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市本级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市本级
[市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次),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20171127003

预算金额:158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东方之珠、水木华园、四季金辉一期、恒大名都、苍梧三期、海连新天共6个小区投放有害生活垃圾、可回收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设施,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分拣、处置,逐步实现小区生活垃圾的自主分类。

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旨在连云港市东方之珠(实际住户约1300户)、水木华园(实际住户约1200户)、四季金辉一期(实际住户约600户)、恒大名都(实际住户约1420户)、苍梧三期(实际住户约1477户)、海连新天(实际住户约1099户)共6个小区实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通过周期性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设施投放、应用垃圾分类信息平台,进行有害垃圾的收集和暂存、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分类、清运、分拣和处置,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并通过居民“环保账户”日常的正常运作,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推动该小区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的自主分类。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写”中“七、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或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18-85683570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2日18:00前传真或递交至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B座401室项目联系人处。如采用传真方式,发送完毕后,请来电确认本中心已收到,否则如遇网络故障导致传送或接收失败,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8年2月24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32日18:00止

招标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在“标书管理”的“下载标书”里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18-85527562/0518-85529769(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招标文件售价:无。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8年2月24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8年32日18:00

七、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320日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20日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女士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320日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402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田勇

联系电话:1391216010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与苍梧路交叉口西北侧科创城2号楼

2、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8-85871535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401室 邮编:222003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24

 

附表: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无分标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32日18:00                     朱女士收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8年32日18: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