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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关于连云港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编制项目的采购公告

本中心受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连云港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编制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编制

项目编号:2017112300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编制纲要》的通知”(苏建城〔2013〕140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分析连云港市市区目前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现状,理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建立合理的分类收运、处置、管理体系,现拟委托有相关经验的单位协助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编制《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65 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磋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周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附在商务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磋商供应商当地检察机关;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电话:0518-85683570;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初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报名时间:

按“磋商报名表”(见采购文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 12月6日18:00前邮箱zfcg06@163.com或递交至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B座403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9:4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刘诗园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10: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姜伟              联系电话:0518-85509641      18761381651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3号6-2号

(二)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诗园             联系电话:0518-8586820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楼403室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磋商供应商投标时应向招标方交纳65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利息)。磋商供应商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缺少该项将被当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截止递交前直接存入或汇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交标书时提供已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账户如下: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  号:327006 0000 10149 136377

其他有关事项:

1、请在开标前将保证金交至连云港市采购中心银行账户上。

2、本中心(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支票以及银行汇票。

3、保证金若为“现金解款单”,请将原件在开标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4、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办人。

十、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一)磋商文件发布: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后台下载。

(二)磋商文件售价:无

(三)关于注册登记: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

联系人: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8-85529769。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至2017年12月6日18:00)。磋商文件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磋商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