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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关于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计量检衡车项目的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委托,就计量检衡车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计量检衡车

项目编号:201710230003

预算金额:80万元

二、采购需求

原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计量检衡车已到报废期限,为保障连云港市广大企事业单位衡器计量检定,规范市场秩序,特启动本项目,采购计量检衡车壹辆。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4.1.2要求提供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11301800前传真或递交至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B401室项目联系人处。如采用传真方式,发送完毕后,请来电确认本中心已收到,否则如遇网络故障导致传送或接收失败,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71123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113018:00

招标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在“标书管理”的“下载标书”里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18-85529769(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招标文件售价:无。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71123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7113018:00

七、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71219日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71219日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孙伟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71219日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B402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

联 系 人:徐晓明

联系电话:0518-85681654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科教园区振华东路18

2、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孙伟

联系电话:0518-85868285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B401     邮编:222003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1123


 

附表: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计量检衡车

项目编号

201710230003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无分标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7113018:00                 孙伟收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7113018: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