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市本级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市本级
[市区]关于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消防泵房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消防泵房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委托,就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消防泵房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消防泵房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20170804000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延安校区

2、采购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40天

    6、预算价:70万元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周年不需提供。(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在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或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18-85683570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8、现场勘察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环境复杂,将组织投标人集中勘察现场,并由学校出具现场勘察证明。现场勘查证明需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同提交,否则投标无效。集中勘察时,投标人须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现场勘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集中勘察现场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地点: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延安校区,逾期不候,责任自负。勘察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951491166。

四、参加谈判确认时间:

按“谈判确认函”(附件一)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8月29日18:00以前递交或传真(0518-85868256)至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403室。

五、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17年8月24日

谈判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18:00

谈判文件发布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关于注册登记:供应商必须在谈判确认截止时间前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登陆后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注册咨询电话: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8-85529769)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4000元。

其他有关事项: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解款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4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10:00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1日上午9:40至10:00交至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二楼开标厅。(具体谈判地点可在C座一、二楼触控一体机上查询)

响应文件接收人:薄鹏鹏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10:00

谈判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谈判地点可在C座一、二楼触控一体机上查询)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5149116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43号

2、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薄鹏鹏    

联系电话:0518-85868258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403室

邮政编码:222000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谈判保证金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账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4日

 附件一:

谈判确认函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消防泵房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1708040003

供应商名称

 

所投标段

无分标

供应商地址

 

邮  编

 

供应商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确认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9日18:00

项  目

负责人

薄鹏鹏

谈判供应商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单位盖章:

 

注: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解款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

说明: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如实填写《谈判确认函》并于2017年 8月 29日18:00之前递交或传真(0518-85868256)至项目负责人处。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供应商谈判确认且获取了谈判文件,而放弃参加谈判的,请在谈判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谈判却未书面告知的供应商,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