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0-20 阅读次数:】
关于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托管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物业管理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托管
项目编号:201708170001
项目预算:一标段,160万元;二标段,14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委托管理期限为 壹 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5年或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或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18-85683570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2、近两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附书面承诺);
3、近两年内无被工商、税务以及主管部门处罚记录(附书面承诺);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两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以评标顺序为准。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9月29日18: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项目联系人处。传真:0518-85868256
五、招标文件发出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2017年9月22日
关于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登陆后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注册咨询电话: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8-85529769)
六、关于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一标段人民币16000元;二标段人民币14000元,如报名两个标段,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402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七、投标文件接收与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及截止接收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先生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3日上午10:00:00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1535186882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868215 传真:0518-85868256
邮政编码:222000 网址:www.lygzfcg.gov.cn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401室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2日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托管 | 项目编号 | 201708170001 |
投标单位名称 | 所投标段 | ||
投标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手机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9月29日18:00前 刘先生收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7年9月29日18: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下载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各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