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4 14: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宗商品多式联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1台18吨多功能清扫车采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27日,异议联系人:张涵竹,联系电话:0518-82382863)
一、评标结果:
本项目流标。
二、无效标及其它说明:
1、连云港航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连云港航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青岛集联车辆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人业绩,不符合“3.1.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台18吨及以上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青岛集联车辆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上海芾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人业绩,不符合“3.1.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台18吨及以上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上海芾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剩余两家连云港双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海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发现具备竞争性,本项目流标,建议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