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9-09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配套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成交结果公示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配套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经两次招标公告,有且只有1家单位投标。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20号)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磋商并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其资格条件、响应情况、公司实力进行综合评审,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牵头人)、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成员)、港海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成员);
特许经营期:30年;
项目负责人姓名:李剑军;
自本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根据本次结果公示确定成交单位。
招标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