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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空港产业园科创中心显示屏采购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10 17: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空港产业园科创中心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空港产业园科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空港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港产业园科创中心显示屏采购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LED全彩大屏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及保养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第五章项目需求。

2.2交货地点:具体供货地点由招标人通知。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最高限价: 136万元;

2.7质保期:2年。

2.8投标核心产品LED屏品牌要求:弘光、元盟、聚广。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设备生产厂家或具有供货安装及维保能力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的代理证明或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技术响应30分;

安装调试方案:10分;   

售后服务:5分;     

投标人业绩:5分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5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 术

响 应

(30分)

技术标

准响应

(20分)

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能最大程度响应技术参数要求,设备选型与招标技术要求吻合程度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相应扣分,扣分项如下:

1)▲号条款为配置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2)★号为核心参数,出现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资信

(10分)

1、投标人同时具有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证书在有效期内、有发证部门盖章);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书在有效期内、有发证部门盖章);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有发证部门盖章),得2分;

4、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得3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安装调试方案

(10分)

(1)根据实施组织安装、调试、施工的细则、重点、难点等综合评分(0-3分);

(2)保证安装质量、进度、安全等措施(0-3分);

(3)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深化设计方案及图纸进行综合评分等(0-4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售后服务(5分)

(1)根据保修期内售后服务内容、质保内容进行评分(0-1分);

(2)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提供维保机构营业执照、厂房工业用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0-1分);配备的维修人员具有专业职能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不超过1分;本项最高2分

(3)用户培训计划、设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支持的响应、备品备件的提供等进行综合评分(0-2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类 似

业 绩

(5分)

投标人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9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LED大屏采购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说明:

A、投标人必需提供业绩合同、付款发票(至少已付款至合同价的90%)、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不一可,时间、规模均以合同相应内容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同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产品名称、时间、价款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 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调试方案等 )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 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提供有效的且最新的:

5.1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5.2 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账户存款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5.3 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5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6 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的代理证明或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7 如投标人选择其他品牌须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资料,必须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 【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 “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051885861319】

7.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空港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24楼

联系人: 马晓羿

联系人:魏工

电话:  13912161786     

电话:18795552019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国泰新点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及48小时核酸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8、“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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