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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新建赣中教育集团经济开发区校区项目空调采购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6-21 15: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建赣中教育集团经济开发区校区项目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建赣中教育集团经济开发区校区项目空调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建赣中教育集团经济开发区校区项目空调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6最高限价:275.74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推荐品牌:海尔、美的、格力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

3.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内容以合同相应内容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2分;技术响应:30分;商务部分:4分;

售后服务:10分;技术方案:10分;投标人业绩:4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70%,或高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130%的评标价不参与计算);

若按照上述方法无法计算出基准价,则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5≤有效投标文件<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8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2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42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性能

(24分)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评审,完全符合要求得24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响应表和技术偏离表,并提供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技术人员

(6分)

1、投标人提供“制冷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具备所投品牌厂家认可的上岗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商务部分 (4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整机免费质保期6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10分)

售后服务方案(10分)

1.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3分。

2.根据现场服务措施及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

3.承诺用户呼叫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备机服务的得2分;未有效承诺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4.承诺6年质保期内,每年1次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得1分;未有效承诺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5. 承诺支持 1×24 小时售后服务,设有24小时电话值班及联系人的得1 分,未有效承诺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方案(10分)

安装调试方案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的完整性,解决现场问题的时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3分。

安全施工方案(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排、安装队伍详细情况及安全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4分。

产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中能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承诺等,完整有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3分。

投标人业绩

(4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售后服务、技术方案)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7月13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有效的):

7.1、营业执照;

7.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

7.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5、投标人承诺书。

注: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因投标人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万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永安路6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汪鹏远                     联 系 人:  毕工                            

电    话:  13851207795                 电    话: 18251250907                   

传    真:     /                        传    真:  /                               


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三、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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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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