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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工业园区 (集中区 )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5-27 15:4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工业园区 (集中区 )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JSDH202205270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园区 (集中区 )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业园区 (集中区 )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因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 区)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园区对照《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在完成前期上、下风向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上、下游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开展上、下风向VOCs站点和微型空气站点的建设,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并与省、市平台联网。

2.2交货地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6投标最高限价: 210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1月~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供货安装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供货安装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C=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5%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1)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

(2)

技术响应

(30)分

服务及硬件基础(27分)

本项目的硬件基础及服务需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的,得 27分,打▲的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3 分,非▲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所投的主要设备包括经销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生产者)授权和设备制造商技术证明文件(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设备生产厂家公章)

投标人资信

(3分)

投标人具有 AAA 资信等级证书的得 3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原件扫描件)

2.2.3

(3)

商务响应

(5分)

付款方式(2.5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5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

2.2.3

(4)

售后服务

(10分)

厂商资质

(8分)

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服务试点单位的,得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并被评为绿色工厂的,得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微型站软件著作权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4、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便捷化服务(2分)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函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2.3

(5)

供货安装方案

(10分)

技术方案(5分)

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投标人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安装实施、系统测试、项目验收等方案,要求方案可行,内容清晰,措施得当,阶段划分合理,进度满足要求。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方案从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优秀得4-5 分,良好得 2-3 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运维方案(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维护服务保障体系和完整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中包含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恢复时效、人员力量、支撑保障等内容打分。

维护方案完全响应、施优秀的,得4-5分:

维护方部分响应、措施良好的,得3-4分:

维护方案措施一般的,得1-2分:

维护方案措施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2.3

(6)

业绩

(5分)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环保或污染监测类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个案例得3分,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个案例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7 日至2022 年 6 月 10 日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52501766】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何工

18452501766

朱家旺

18905137238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孙莉莉

耿立珍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微信同号)

18261319191(微信同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 月 20 日9时00分。

6.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晶都路附近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

联 系 人: 苗运峰                     联 系 人:   尹娟    

电    话: 13775493126                电    话:   1367521123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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