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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中华药港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5-16 16:4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华药港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药港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1年12月3日第36期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中华药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满足入驻药港的中小型企业研发、生产共性技术服务需求,药港计划与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合作共建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由检验检测中心按照1500万元预算编制医药分析检测设备采购方案,提供专业指导,中华药港负责按照方案招标采购。设备到位后,药港将委托检验中心为园区内医药企业提供专业检测分析服务。

2.2招标范围:中华药港生物医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设备供货、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包括不限于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运行等指导等)。

2.2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2.4 标段划分:1 个

2.5招标控制价:150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为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6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并附有“信用中国”截图。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2分

技术响应:30 分

商务响应:4分

业绩:4分

售后服务:10分

采购实施及培训方案: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1)

投标报价

(42分)

投标报价

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2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参数响应(30分)

综合评价投标单位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本项最多得30分。

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标注▲的技术参数,每满足一项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最高得10分。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招标要求不符合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

2.2.3(3)

商务响应

(4分)

供货期(4分)

1、投标人承诺核心产品供货期每提前一周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付款方式: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2.2.3(4)

业绩

(4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包含核心产品)600万元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因合同不能准确反映投标人业绩的,需要另行出具建设单位证明。证明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中标人名称等。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业绩的,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和出具证明的建设单位共同为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证明的真实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2.3(5)

售后服务(10分)

1、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详实合理,内容全面可行,能切实保障售后服务效率和效果得0-4分。

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维修请求后,应在24小时内对采购方的服务要求作出响应,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质保期内2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在规定时间没有派员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承诺得2分,否则不得分。

3、售后回访:投标人承诺每半年回访一次的得1分。

4、投标人可派遣技术人员上门提供1天以上的现场技术培训,保证2-4名工作人员能够独立上机进行操作和数据处理的得3分。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2.2.3(6)

采购实施及培训方案

(10分)

 

1、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详实合理,内容全面可行,能切实保障培训效率和效果的得0-5分;

2、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详实合理,内容全面可行的得0-5分;

注:以上评分项请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酌情打分。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售后服务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3)以上除投标报价分外,其余打分项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 5 月 16 日至2022年5 月 23 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卖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网上支付费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10 日 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 6 月 10 日 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真实有效且是最新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为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6、投标人各项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招标文件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中华药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1880625223

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人:时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889876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4001662366 (微信同号)

耿立珍4001662366(微信同号)

周梦雪4001662366

魏飞4001662366

电话

客服电话: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400-998-0000

刘书丹

400-998-0000

 

国泰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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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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