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9 16: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空分装置成套设备采购及工艺包设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备案证号:连工信备(2021)4号,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合成氨装置的空分装置成套设备采购及工艺包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本标段为{1套45,000Nm3/h(O2 )}空分装置成套设备采购及工艺包设计。
2.3 招标范围: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合成氨装置中的 1 套45000Nm3 /h 制氧量,满足产品规格的双内压缩空分装置所必须的全部设备、冷箱内全部管路及仪表阀门、配套电驱空压机组(含软启动设备)、控制仪表、工艺设计包 PDP 文件及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技术附件)”相关内容。
2.4总工期:17个月。具体工艺包、设备及服务的详细分步供货时间见合同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生产企业专利商)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国家实行生产许可或其他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证书。如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等证书。
3.4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空分装置设计技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8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性能稳定。
3.9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1套45000 Nm3/h及以上制氧量的空分装置设计及运行业绩。
说明:
①投标人相同或类似产品(工艺包和所属设备)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多次付款的,发票累计数应与合同额对应)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与招标要求不符的,作为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 月 29 日至2022年 5月 9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5 月 26 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5 月 26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7.1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国家实行生产许可或其他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证书。如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等证书。
7.4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5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7.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7投标人承诺书
7.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9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1套45000 Nm3/h及以上制氧量的空分装置设计及运行业绩。
7.10 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7.11 进口件响应性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十五项),没有承诺或不完全承诺的作为废标处理。
说明:
①投标人相同或类似产品(工艺包和所属设备)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多次付款的,发票累计数应与合同额对应)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与招标要求不符的,作为废标处理。
8.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54分; 2、技术部分16分; 3、商务部分8分; 4、其它22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54分) |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即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取值为:97%。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投标报价满分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技术 地址: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开发区平碱路99号 404号
邮编: 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岳工 联系人:毕工
电话:13812348828 电话: 0518-81887004/183614873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515099304@qq.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