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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徐圩新区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9 14: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圩新区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徐圩新区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徐圩经济开发区共需新建1座大气超级站展示中心,4座空气自动站站房,4套VOCs组分站(57种PAMS组分),5套恶臭在线监控系统(色谱法),94套空气微站,24个恶臭特征因子微站,新建1座环境空气六参数自动站,补齐1个上风向空气自动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因子和相关接电、仪器设备转移集成等基础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2 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项目施工现场。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现场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最高投标限价:2507.91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自2017年5月01日(以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或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或空气自动微型站建站业绩。

注:(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的数据和信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不能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的数据和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

3.4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5≤有效投标文件<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8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6%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50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技术部分(25分)

技术参数响应

(25分)

招标文件中标注▲为主要产品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其他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打▲需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项视为负偏离。本项最低得0分,最高得25分。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

售后及培训(6分)

售后质保延长承诺(4分)

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年免费质保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2分)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内的质保方案、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2分。

4

安装及调试方案

(4分)

安装及调试方

案(4分)

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进度安排合理性(1分);

2、技术保障队伍专业性(1分);

3、各系统分项安装调试及软件平台的方案合理性(1分);

4、安全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性(1分)。

注:

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本条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低于70%请写明理由。

5

商务响应

(10分)

商务响应

(10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实施期内,投标人拟派的技术团队中,具有环保专业相关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 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同一个人不重复得分。

3)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

业绩

(5分)

业绩

(5分)

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环境空气自动站或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自动站或空气自动微型站建站项目的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的数据和信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不能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的数据和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上述项目不包括联合体中标项目;

4) 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中设备款的20%(付款前乙方提供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100%),设备安装完成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价款的70%(本次付款时一次性扣除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0%(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审计未完成,则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价款的80%),质保期满后付至最终审定金额的100%。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0日(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单位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失败!)
    5.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5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3)投标人承诺书(包含所有承诺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均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2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及附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0518-82256886              电    话:1536590340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976176446@qq.com                         

 

 2022年04月 29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4009980000

朱家旺

张海南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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