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其他行业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振兴路、胜利路等七条路雨污分流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9 17: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振兴路、胜利路等七条路雨污分流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204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9】21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振兴路、胜利路、向阳路、建设路、兴云路、南京西路及幸福大道;

2.2 工程规模:项目范围内雨污分流工程、给水改造、道路改造、交通改造、照明改造、绿化改造,总投资约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亿);

2.3 招标范围: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振兴路、胜利路等七条路雨污分流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高于【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的55%,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5 服务期:暂定700日历天,具体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它要求:

3.6.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6.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上述资格要求内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人资信:11分

投标人业绩:14分

项目机构:15分

造价咨询工作方案:5分

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5分

造价咨询工作方案、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应取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

(50分)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50分 

投标人资信

(11分)

投标人获得省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 AAAAA 级得 3 分,AAAA 级得 2 分,AAA 级得 1 分;或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用评价等级 AAA 得3分,AA 级得 2分,A 级得 1分,此项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其他省份咨询企业信用等级标准不同时,应提供企业造价咨询等级评价证书及外省企业造价咨询等级评分标准以作为评审依据。

 

 

 

 

3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分

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者表彰文件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者表彰的,每提供 1个得2 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者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 1分。本项最高得 5分。

注:提供荣誉证书或者表彰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分

业绩

(14分)

投标人业绩

(9分)

1、投标人自 2019 年 1月 1 日至今,承接过道路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含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 10000 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2 分。

2、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道路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含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0000 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 1 个得1.5 分,本项最高得 3分。

3、投标人自 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供水工程或者排水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含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10000 万元(含)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 2分。

4、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至少包括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内容),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0000 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 1 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或者审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为准;2、若上述提供资料体现不出工程内容、投资额等需要明示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9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1、自 2019年1月 1 日至今,企业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承接过道路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含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 10000 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 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承接过道路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含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0000 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 1 个得1.5 分,本项最高得 3分。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或者审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为准;2、若上述提供资料体现不出工程内容、投资额等需要明示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分 

 

 

 

 

 

项目机构

(15分)

 

 

 

 

 

项目负责人

(4 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外的其他注册类最高级别证书的,有一个加1分,最高加2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得1分;超过5年的,得0.5分;5年以下不得分。(年限以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1 分。

注:提供上述所有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分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分

项目组成员

(11 分)

1、基本要求:拟派跟踪审计项目组成员中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数量不得少于5 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其中至少包含2 名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否则项目组成员此大项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中每增加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1 人加 0.5 分,最高加 1 分;每增加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1 人加 1 分,最高加 2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3、拟派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外的其他注册类最高级别证书的,加 0.5 分,最高加4 分。此项同一人员不同注册类证书仅计取一次得分。

4、拟派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 1名具有执业年限超过20年(含20年)的得2分,执业年限超过15年(含20年)得1分,最高得2分。

5.拟派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分1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分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1年10月至2022 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11分 

 

造价咨询工作方案

 (5 分)

体现工程造价项目审计的基本要求,明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思路清晰、内容完整;

2分

针对被审计项目的专业特点具体策划,提出措施;

2分

有反映审计成果的具体举措。

1分

 

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5 分)

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

2分

有为配合审计正常进行的保障措施和内部考核制度;

1分

针对具体审计项目,有清晰明了、沟通顺畅的管理网络;

1分

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

1分

 

注:上述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开标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人的相关证明资料,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4月 29 日至2022年5月 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 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2年4月 29 日至2022年5月 9日(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 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240号美都新城26幢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唐工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18-88166030                  电    话:0518-85176705/18251250907

传    真: /                             传    真:0518-85176705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ruhao@126.com

9.重要提醒

9.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月艮 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 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9.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栏目下 载投标工具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疫情注意事项

注: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一律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附件:
09ffd0fb-2b74-4843-b672-5d078228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