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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石湖乡乡村振兴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大棚设备采购及维修改建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5 17: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石湖乡乡村振兴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大棚设备采购及维修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湖乡乡村振兴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大棚设备采购及维修改建工程,已经东乡振(2021)2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资金,已落实。本次石湖乡乡村振兴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大棚设备采购及维修改建工程,招标人为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湖乡乡村振兴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大棚设备采购及维修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需求:采购安装复合管DN75油田管,采购安装管道支架(型钢支架)及低压碳钢管件,采购安装发蓝片及电机底座、保温棉被。完成相关附属土建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最高限价:750000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盖章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1年10月-2022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开始倒推。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4月25日至2022 年5月5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5250176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何工

18452501766

朱家旺

18905137238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孙莉莉

耿立珍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微信同号)

18261319191(微信同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7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注: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7. 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资信等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70分

二、施工组织保障:20分

三、投标人业绩:1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T为最高限价,有效标n>5时,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n≤5时,无需剔除。)A为下浮系数,分别为1%、1.5%、2%,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每标段下浮系数。

一、投标报价(70分)

报价分(7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投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0.3分;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0.3分。
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二、施工组织保障(20分)

1、安装建设服务能力(10分)

安装建设组织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得力、工序衔接合理,得5-10分;方案较合理、措施较得力、工序衔接较合理,得1-5分;方案不合理、措施不得力、工序衔接不合理,不得分;

2、售后服务能力(10分)

售后服务方案及项目维护计划详实、可操作性强,得5-10分;较详实、可操作性较强,得1-5分,不详实、可操作性不强,不得分;

三、投标人业绩(10分)

类似业绩:投标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大棚维修及改建),合同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施工合同,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1.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否则不予得分。

8、组建项目部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3日内,提交开工申请资料,10日内必须组建项目部并开工建设,10日内未组建,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 石湖乡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李站长

联系电话:1872417971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7楼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14761327687

                                                          2022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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