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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石化基地VOCs遥感监测建设项目傅里叶红外遥控、无人机遥感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3-03 10:4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石化基地VOCs遥感监测建设项目傅里叶红外遥控、无人机遥感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石化基地VOCs遥感监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示范区办字【2021】124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集中组织建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石化基地VOCs遥感监测建设项目傅里叶红外遥控、无人机遥感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2.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本招标项目名称:石化基地VOCs遥感监测建设项目傅里叶红外遥控、无人机遥感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

2.4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含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不少于1 年的驻场运维及不少于2年的产品质保、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清单附件。

2.5交货地点:徐圩新区项目施工现场。  

2.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 控制价: 380万元,招标人的期望值为控制价*95%=361万元。

2.9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傅里叶红外被动遥测设备或无人机大气监测产品供货(安装)相关项目业绩。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采购安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将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 3投标人及所报项目负责人无公示期间的招投标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信息来源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投标人本项目无借牌挂靠等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08月-2022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是非失信被执行人,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公布为准。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方法一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一:全部入围。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5≤有效投标文件<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8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6% 。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审项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50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术响应

(25分)

技术参数(25分)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考选择如下评分点:

技术部分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所有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基本分25分,带“▲”条款为重要性能指标,每项负偏离扣2分,其它项每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要求所有提供的证明资料需提供页码索引,否则因索引不明确导致评委找不到的,由投标单位承担后果。索引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响应

(5分)

商务响应

(5分)

1、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每缺少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具有企业AAA级信用等级认证的得1分;

3、投标人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含机载环境监测设备与车载环境监测设备的,得1分;

5、投标人具备民航部门颁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

注:投标时须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2分)

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驻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以及质保期后的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响应及驻场要求(7分)

1、投标人做如下承诺:

(1)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2小时内响应,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并排除故障;

(2)将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名驻场运维人员,驻场时间为1年,要求该驻场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傅里叶红外遥控及无人机遥感监测系统,且持有无人机操作证(中标后提供)。

投标人做出以上承诺的得1分;

2、在上述承诺基础上,投标人:

(1)承诺本项目所有产品的免费运维及质保期均增加1年的,得4分。

(2)承诺免费驻场运维期限内,为本项目提供的驻场人员增加1名的得2分。

承诺函格式自拟,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投标人为驻场人员缴纳的近期(2021年8月-2022年1月)社保证明。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1分)

针对招标方使用人员制定培训方案,提供完整、合理的免费培训计划、培训辅导以及培训内容和相关资料等。本项最高得1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对以下要点进行综合评分。

(1)供货、安装、调试实施方案的合理性;

(2)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3)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性;

(4)安全保证措施的完整性;

(5)技术保障队伍专业性;

本项最高得 5分。

业绩

(5分)

业绩

(5分)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傅里叶红外被动遥测设备或无人机大气监测产品供货(安装)相关项目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采购安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将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以上评分点中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安装及调试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该条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低于70%请写明理由。直接取所有评委平均分计算最终得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 日至  2022 年 3 月 9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09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费证明;

(3)投标人承诺书(包含所有承诺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5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均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613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解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8-8225688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10557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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