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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次)的公告[重发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2-23 1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17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60日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质保期:2年  ;

2.5 标段划分:1 个;

2.6招标控制价:9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8推荐品牌:太阳雨,清华阳光,力诺瑞特,毫瓦特,新雨阳光,皇明,桑乐。

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将按重大偏差“第18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相关设备生产或制造或销售等内容;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19 年 12 月 24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12月 24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 09月 24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0分

技术响应:15分

商务响应:3分

售后服务:8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投标人业绩:4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6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基准价(6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15分)

 

技 术 标 准 响 应

(15)分


真空管参数

①闷晒太阳辐射量 H 为≤4.7MJ/㎡得 1 分;

闷晒太阳辐射量 H 为≤4.5MJ/㎡得 2 分;  

②平均热损系数 ULT≤0.85W/㎡. ℃得 1 分;

平均热损系数 ULT≤0.8W/㎡. ℃得 2 分;   

③太阳吸收比 a≥0.86(AM1.5) 得 1 分;   

太阳吸收比 a≥0.90(AM1.5) 得 2 分;     

④太阳透射比≥0.89(AM1.5) 得 1 分;    

太阳透射比≥0.90(AM1.5) 得 2 分;      

⑤半球发射比 ε≤0.080 得 1 分;

半球发射比 ε≤0.060 得 2 分;

⑥空晒性能参数≥190 ㎡.℃/㎏得 1 分;

空晒性能参数≥220 ㎡.℃/㎏得 2 分;

⑦商用容积式燃气炉设备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级为A级的得3分;B级的得2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5分。

注:第1-6项需提供 2018年以来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全玻璃太阳真空集热管检测报告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第7项需提供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2.2.3(3)

商务响应

(3分)

投标人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三证齐全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2.3(4)

售后服务

(8分)

售后服务(2)分

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以内,无承诺不得分,承诺上述要求得2分;注:提供以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质保期(2)分

对整机设备免费质保2年承诺的得基准分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提供以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售后地点(2)分

在连云港地区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站的得2分;(提供场所门头照片及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2)分

根据方案可行性、完整性酌情打1-2分。

2.2.3(5)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0-2分;

(2)现场管理、施工人员配备情况,0-2分;

(3)施工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人员、制度)和控制措施,0-2分;

(4)施工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材料质量的控制,0-2分;

(5)调试与验收方案,0-2分;

2.2.3(6)

投标人业绩

(4分)

 

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70万元及以上的太阳能供货及安装业绩,有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注:①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供货安装合同,且二者缺一不可,缺一项不得分;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供应商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③招标过程中如发现业绩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按无效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注: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供货安装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 23日-2022年3月2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1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3月16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10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5、投标人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为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以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如有)。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所有投标资料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壹万柒仟玖佰元整(¥179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验收合格使用半年后,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总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无息)。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云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房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南京路88号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乡南堤路88号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张总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13605122205               电    话: 181216166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客服电话: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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