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1-25 16: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工作。
2.1建设地点:工程项目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北、规划龙山路西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710.28㎡;总建筑面积为48927.65㎡:地上建筑面积31779.4m2、地下建筑面积17148.25m2(含人防建筑面积4045.02m2);建筑层数: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3.8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商务中心、停车配建、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图纸。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2.4计划服务期:从项目开始启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随工程
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应出具该项目审计完整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
合格为止。工程建设期:暂定 498 日历天;
2.5 最高限价:工程建安费暂按2.4亿元计取,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报价按照费率报价)。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不少于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6.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 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2 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3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4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20 分 商务响应: 70 分 技术响应: 1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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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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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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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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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2.2.3(2) |
商务响应 (70)分 |
企业业绩(6)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在1400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业绩,每提供1个,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咨询合同为准,提供的咨询合同必须能清晰地表明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明示,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咨询报告书,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 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 汽车站等)。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12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在1400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业绩,每提供1个,得6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1)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咨询合同为准,提供的咨询合同必须能清晰地表明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明示,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咨询报告书,否则不予认可。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2)投标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 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 汽车站等)。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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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18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其他注册类最高级别执业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超过15年的得6分;10年-15年(含)的得4分;5年-10年(含)的,得2分;5年以下的,得1分。(年限以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时间为准)。 本项最高得18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分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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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32分) |
1、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组长)不得少于4人(土建一级造价师3人,安装一级造价师1人),满足以上要求的,得8分。 2、每增加1名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最高得4分; 3、每增加1名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最高得2分; 4、以上增加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1人加2分,最高得6分; 5、满足以上第2项或第3项要求同时满足第4项要求且具有2个及以上其他注册类最高级别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包含注册造价工程师),有1人得4分,最高得12分; 本项最高得3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分相关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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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情况(2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非住宅用房用于办公场所,且面积在6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得2分;在40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的得1.5分,400平方米-200平方米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若房产为投标人自有,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名称与产权证一致),不提供不得分;若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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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技术响应 (10)分 |
审计服务方案(10)分 |
1、跟踪审计的指导思想、目标明确、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具体。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4、审计进度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以及与业主之间配合的协调机制。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跟踪审计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的审计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30日;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 CA 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2 年1月25日至 2022 年 1 月30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 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有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支付。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10时3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2月22日10时3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以下资格审查内容必须为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如下:
(1)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3)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7月-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以上条件缺一不可);
(6)投标人承诺书(见格式);
(7)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提供的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公告 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9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8961364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A座1504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95785866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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