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2-31 15:3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疏港大道(S226-港前大道)段北侧地块土方回填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疏港大道(S226-港前大道)段北侧地块土方回填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疏港大道(S226-港前大道)段北侧地块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疏港大道(S226-港前大道)段北侧地块土方回填工程
2.2标段名称:徐圩新区疏港大道(S226-港前大道)段北侧地块土方回填工程施工
2.3标段编号: 320710-ZHJY-JSXD2021123001-1
2.4工程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5工程规模:本次土方回填面积约325亩,土方量约85万m³
2.6招标控制价:30962018.82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 徐圩新区疏港大道(S226-港前大道)段北侧地块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徐招办发【2021】8号、徐治欠办发【2021】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8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到位,且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1获取时间:2021 年12月 30 日至2022年1月 10 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 年12月 30 日至2022年1月 10 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 24 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提供的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95%。
(二)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1.2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说明:
(1)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0分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类似业绩:3分 商务部分: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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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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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1) |
投标报价 (8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1分,每高1%的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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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2) |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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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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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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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措施(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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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措施(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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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1)项目经理陈述最高得2分,评分标准如下: 1.5-2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1-1.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1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2)项目经理答辩最高得2分,评分标准如下: 1.5—2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1-1.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不见面答辩方式,答辩时间为5分钟,请项目经理合理安排答辩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话联系各投标人,把会议号告知各投标人,届时投标人自行进入视频会议中,采用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的,此项将不得分,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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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3) |
投标人业绩 (3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2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土方工程项目,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土方工程是指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土方疏浚等工作内容,若土方工程为合同实施内容的一部分,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土方施工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3)业绩应在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如果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等不能体现土方工程业绩的,需要再提供建设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业绩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签约金额(或中标价)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5)上述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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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4) |
商务部分(7分) |
驾驶人员投入 |
驾驶人员的投入(1.5分) (1)投入的驾驶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投入的驾驶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 ②拟投入的驾驶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或第三方公司人员,并有本单位或第三方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若拟投入的驾驶人员为第三方公司的派遣人员,要求投标单位与第三方公司必须有派遣合同,且最多只能来自3家第三方公司的派遣人员。须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2)驾驶人员的投入得分如下: ①投入40~50位驾驶员的,得0.5分; ②投入51~60位驾驶员的,得1分; ③具备投入61位及以上驾驶员的,得1.5分。 注: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拟投入驾驶人员为第三方公司的派遣人员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驾驶人员人身保障 |
驾驶人员人身保障(2分) 具备投入40~50位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0.5分; 具备投入51~60位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1分; 具备投入61位及以上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2分。 注:需提供本项目拟投入驾驶人员对应的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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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投入 |
机械设备投入(2分) (1)新型环保车辆(1分) ①具备投入40~5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0.3分; ②具备投入51~6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0.5分; ③具备投入61台及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1分。 注:以提供的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2)防尘环保设备(1分) ①具备投入洒水车(容量8T及以上)、雾炮车(容量8T及以上)等,每提供一台自有车辆得0.2分,提供一台租赁车辆得0.1分,最多得0.6分; 注:以提供的设备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②有与保洁公司签订道路保洁协议或投入自有(或租赁)的清扫车达到4台及以上的 ,得0.4分; 注:以提供保洁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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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保障 |
机械设备保障(1.5分) 具备投入40~5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0.5分; 备投入51~6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1分; 具备投入61台及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1.5分。 注:以提供的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购买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其他要求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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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 |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朝阳中路12号 |
邮编:222065 |
邮编:222000 |
联系人:梁正文 |
联系人:陈工 |
电话:0518-82256126 |
电话:0518-80568799/13775482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