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其他行业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大豆原种场厂房建设项目配套车辆采购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8 15: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大豆原种场厂房建设项目配套车辆采购

招标公告

编号:GYZHJY202112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大豆原种场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大豆原种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拨款,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大豆原种场厂房建设项目配套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灌云县大豆原种场厂房建设项目配套车辆采购,内容包含皮卡1辆,柴油三轮车1辆,叉车1辆,铲车1辆,拖拉机1套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货物清单;

2.2交货期:60日历天;

2.3招标控制价:6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行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承诺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19 年 12 月 28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年 09 月 28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苏清办【2021】2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65分

技术部分:16分

商务部分:8分

售后服务:8分

业绩:3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6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 65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部分(16分)

技术响应(8分)

1.所投产品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2.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本项目最高得8分。

货物的可靠性、稳定性、质保体系(8分)

从货物的可靠性、稳定性、质保体系的完善性等方面综合评价。(优得6-8分,良得3-6分,一般得0-3分)

2.2.3(3)

商务部分(8分)

根据投标人的供货计划、人员配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管理和协调方法等内容综合评价。(优得6-8分,良得3-6分,一般得0-3分)

2.2.3(4)

售后服务(8分)

根据投标人保障措施及响应时间等服务承诺(需有专人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综合评价。(优得6-8分,良得3-6分,一般得0-3分)

2.2.3(5)

业绩(3分)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5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9日10时00分止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9日10时00分止。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 月 19 日 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条的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 2022年1月19日10时 00 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4、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由于综合交易系统无法链接诚信库,所有投标资料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大豆原种场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6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左场长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13961337421                电    话:17805030188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连云港孙丽丽

连云港耿立珍

客服电话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

朱家旺

051885861319

张海南

4009980000

疫情防控事项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灌云县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凡进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含专家评委,代理机构,建设单位,投标单位),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并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室,评标室,甲方资格审查室,否则请自行回避。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4、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5、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6、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8、代理机构配合评委做好防疫防控工作,开评标过程中所有疫情防控工作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

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附件:
6edeb35d-1b35-4591-851e-2b5a12ed79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