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8 14:4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珠江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11205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教育局(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9】178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珠江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侍庄街道生态园(珠江和院小区东侧);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5377㎡;总建筑面积为26669.52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风雨操场、实验楼、综合楼、运动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3检测服务期:具体伴随整个施工周期,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4检测招标控制价:80万元;
2.5检测内容: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见证取样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3、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4、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5、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6、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7、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8、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9、门窗备案类检测; 10、人防检测;11、防雷装置检测;12、建筑能效测评;13、消防设施检测;14、基坑监测;15、桩基检测;16、其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性能检测;17、检测数量及比例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6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第三方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 的规定要求, 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应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7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5月-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自2019年12月2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12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9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1)本工程遵照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18〕421 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1年5 月至2021 年10 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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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0分 检测大纲: 8 分 项目管理: 37 分 业 绩: 5 分 投标文件的检测大纲部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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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有效投标价。 注:有效投投标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且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及投标人有效投标价均以万元为单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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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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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 (50分) |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扣分,扣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4。 3、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扣分,,扣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3。 (计算结果取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及投标人有效投标价均以万元为单位计算)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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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大纲(8) |
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情况,满足工程检测要求 |
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情况比较;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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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案 |
有具体检测方案及方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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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检测方法及精度 |
有具体检测方法及精度保证措施;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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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 |
有具体检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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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 |
有具体检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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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
有具体质量检测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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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的主要规范和主要参数 |
检测主要规范和主要参数比较;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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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服务、检测时间控制措施等 |
有具体响应性服务、检测时间控制措施。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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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除检测大纲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检测大纲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投标文件的检测大纲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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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37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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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人员 |
主要检测人员: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及以上职称、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人数满6人的(不含项目负责人)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0.2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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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能力 |
投标人具有的检测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加4分,满分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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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参数,每50个检测参数得0.5分,依次累加,满分10分,不足50个检测参数的插入法计算得分,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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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人防工程检测资质的得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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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得2分。(资质必须包含工程测量,能承担本工程沉降观测)。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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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2分(资质必须包含能承担本工程基坑监测工作)。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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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绿色建筑能效测评资质的,得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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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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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省级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得0.5分,甲级资质得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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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管理中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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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5分) |
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检测机构)承担过2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说明: (1)须将检测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工程检测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工程规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5分 |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 12月 28日至2022年 01 月 05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年 01 月 18 日15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01 月 18 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
3、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拟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
5、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投标人承诺书;
9、外地检测机构必须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它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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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2601室
邮 编: 222006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806139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