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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侍庄街道吴王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和园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4 17:5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侍庄街道吴王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和园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1120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侍庄街道吴王村连栋温室大棚建设和园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乡振【202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人民政府侍庄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补助,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棚建设及园区运营管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灌云县侍庄街道薄膜连栋温室大棚等附属设施施工及园区运营服务,详细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6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后实施园区运营同步,运营期5年;

2.4园区运营费: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生产管理及运营,园区运营收益归中标人所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年运营费为57万/年。

2.5 标段划分:1 个

2.6招标控制价: 2780000 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正在运营或管理的农业示范园或生态园的运营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标后若发现投标人业绩证明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在农业示范园或生态园具有园区运营管理能力,或者由具有满足相应要求的双方组成联合体。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号文)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28 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7分

投标人业绩及县域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安装及调试方案、售后服务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 28 分)

制造工艺和质量改进(3分)

1、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得 0-1 分;

2、针对产品存在问题或为保证质量,提出具体质量改进措施并付之实施且行之有效的得 0-1 分;

3、生产设备精良、生产规模较大的得 0-1 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2分)

1、全部满足规范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 1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扣0.5 分,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1分。

2、投标文件中计算项目的响应情况,计算依据、过程和结果无偏差 1 分,每有一项偏差或错误扣 0.5分,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2分。

项目管理机构(18分)

针对棚区服务功能编制组织机构设置和园区运营岗位设置,明确作息制度和日常管理机制、投入人员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等,拟投入高级农艺师技术负责人1人的得7分,否则不得分;拟投入农业技术研究员1人的得4分,拟投入现场管理人员4人(提供管理人员表格)的得4分,每少一人扣1分;拟投入雇工15人(提供雇工人员表格)的得 3分,每少一人扣0.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农艺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毕业证证明本人属于农艺专业),否则不予计分。

运行投资效益

(5分)

园区运营费为57万元/年(含土地租金),如投标人承诺第一次缴纳两年运营费114万,得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上相关承诺(格式自拟)须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者不得分。

2.2.3(3)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

(4分)

根据投标人在免费质保期内提供得售后服务的主动性、实现的可能性;对故障的接受工作制度和机制、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承诺情况,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排除故障时间、备品备件情况说明、本地化服务等在0-4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果蔬绿植养护

方案

(6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园内果蔬绿植养护方案在0-6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2.2.3(4)

安装及调试方案(7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7分)

1、供货方案( 0-2分): 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2、安装方案( 0-2分): 安装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3、调试方案( 0-3分): 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2.2.3(5)

 

投标人业绩及县域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15分)

1、投标人是本县域内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4分,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8分,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10分。

2、投标人在运营或管理的农业示范园或生态园的运营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且示范园或生态园的面积不小于100亩,提供合同、运营生产报告及委托方的业绩证明,得5分。

注:标后若发现投标人业绩证明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的同一个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分。

(1)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造价、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合同签订日期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3)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4)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 24 日 — 2021年12月 31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01月 18  日10时 00 分。

6.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01月 18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投标人有正在运营或管理的农业示范园或生态园的运营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且示范园或生态园的面积不小于100亩,提供合同、运营生产报告及委托方的业绩证明。(标后若发现投标人业绩证明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此项仅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8、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如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9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30%;工程量完成80%(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留3%质保金,余款在30日内支付,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无息)。(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人民政府侍庄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侍庄街道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2601

邮    编: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汤锦鑫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15861200511                电    话:180613925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重要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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