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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学品公共保税仓储中心项目场地处理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10 15:5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学品公共保税仓储中心项目场地处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学品公共保税仓储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经备〔202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中远海运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学品公共保税仓储中心项目场地处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圩新区,苏海路以南、港前大道以东; 

2.1.2建设规模:   /   ;

2.1.3招标控制价: 20434939.49元 ;  

2.1.4项目实施期:6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学品公共保税仓储中心项目场地处理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具有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实施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取得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5)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以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或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欠办、连云港市清欠办、徐圩新区清欠办有关限制准入文件,凡是出现在清欠办限制准入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2 月 10 日至2021年 12 月 17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12 月 10 日至2021年 12 月 17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日 9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 2021 年 12月 30 日 9时 00 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有效且最新的:

6.1营业执照;

6.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6.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取值为:98%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45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45分)

实施方案评审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0分。

项目进度保障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订的作业计划表,人员、机械设备投入数量及分工等的进度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0分。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0分。

重难点分析

(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实施的重点、关键点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5分。

商务部分

(10分)

业绩

(4分)

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实施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取得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5)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项目管理机构

(6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3.其他施工人员中(除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且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中远海运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戚飞腾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9939946111                   电    话:0518-80568799/13775482595                            

传    真:                              传    真:0518-805687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1  年  12  月 10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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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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