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其他行业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233国道灌云北段征收项目房屋、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招标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24 15:3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33国道灌云北段征收项目房屋、地上附着物评估

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3国道灌云北段征收项目房屋、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33国道灌云北段征收项目房屋、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伊山镇和小伊镇(具体招标人指定)

2.3 项目规模:233国道灌云北段共有被征收户约45户,房屋、附属物评估总额约2000万元,地上附着物评估总额约1000万,房屋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按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评估总额的0.5%,地上附着物按评估总额的1.5%,房屋、宅基地测绘费按5元/平方米。(最终补偿金额以实际房屋、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评估金额为准;测绘费按实测面积为准,按实结算)。

2.5 服 务 期:20天,自房屋征收项目启动时起至项目征收结束。 

2.6 招标内容:征收红线范围及代征土地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等实地勘察、测量;房屋、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等评估,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和整体评估报告。

2.7相关要求:遵守征收评估相关规定,依法开展评估工作,提供的评估报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对出具的估价报告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单位具有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2020年度连云港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内;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连云港市房屋征收评估师登记证的房地产估价师(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房地产评估资质;

(5)项目负责人房地产估价师、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

(7)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1~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5.1.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60分

2、项目技术方案:18分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12分      

4、服务承诺:2分

5、类似工程业绩:8分

5.1.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K值的抽取 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6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 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18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部署和目标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3分)

对招标项目研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研究工作量及计划安排(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研究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研究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做出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合理化建议

(3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合理化建议,且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

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3分)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工作重点、难点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12分)

项目组成员

(12分)

 

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具有连云港市房屋征收评估师登记证的房地产估价师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局提供的上岗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0分。

注: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劳动合同及2021年5月-2021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服务承诺(2分)

服务承诺(2分)

1、制定合理的服务方案。(1分)

2、投标人书面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得0.5分;1个小时到现场且2小时内解决问题得0.5分,最高得1分。

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

(8分)

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集体征收评估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备注: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提供的合同必须真实有效。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11 月 24日至2021年11月29日;

6.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9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15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捌佰贰拾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

联系人:宗科长

联系电话:138124381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联系人:霍工 

电 话:13912176890

2021年11月24日

11.特别提醒

11.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月艮 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 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11.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栏目下载投标工具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疫情注意事项

注: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一律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附件:
513b7467-a6be-425a-8de6-b01be488af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