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1-05 14:3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能源科技公司公开选聘上市辅导保荐承销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源科技公司公开选聘上市辅导保荐承销机构(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启动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2 项目背景: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金11944.28282万元,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研发,售后服务,热水、蒸汽、煤炭的销售,电力、供热、燃气项目、配电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的投资,商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管道工程施工,新能源系统软件、充电桩销售、租赁、设计,机电设备安装等。截至2021年6月,公司总资产19.29亿元,净资产4.93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26亿元,净利润2374.84万元。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是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是连云港市打造“一带一路倡议支点”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实业投资主体。截至2021年6月,公司总资产902.43亿元,净资产291.98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7.52亿元,净利润9174.65万元。
为了加快进入资本市场,提升品牌价值,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方洋能源科技现向社会公开选聘上市辅导保荐机构。
2.3 项目概算:
报价规则分两部分,包括上市辅导费与保荐承销费。
2.3.1 上市辅导费报价上限为50万元。
2.3.2 保荐承销费用以证监会受理我方IPO申报材料为基准时间,前12个月A股同行业(以证监会行业分类为准)保荐承销费率的平均值为参考值上下浮动。
2.4 项目周期:1080天;
2.6 招标范围:招标选聘上市辅导保荐机构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A股IPO上市辅导、保荐、承销、持续督导期等的全过程服务;未尽事项详见招标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依法注册成立的保荐机构,具有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的能力,以及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主承销/保荐等相关服务的专业资格(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2 2020年IPO承销金额(以上市日为统计口径)行业排名30名以内(含第30名)或2020年IPO承销家数(以上市日为统计口径)3家(含)以上(提供Wind资讯查询截图);
3.3 拟派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需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登记信息);
3.4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保荐项目或者其他影响投标人保荐业务开展的事项;
3.6 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1月至今)无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对本企业作出与本项目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实施的纪律处分),并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须提供企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 营业执照(副本);
4.2 企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4.3 2020年IPO承销金额行业排名30名以内或2020年IPO承销家数(以上市日为统计口径)3家(含)以上的Wind资讯查询截图证明;
4.4 拟派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登记信息);
4.5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
4.6 投标人承诺书及企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材料须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
所有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企业参与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2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5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它要求
8.1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17:00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无条件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现金等方式,采用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中心425室
邮编:222065 邮编:222065
联系人:皇甫遥遥 联系人:王思淼
电话:0518-82256126 电话:189613734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6651293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