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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29 16: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20211029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开委备(202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长江路南侧、黄山路西侧、城东污水处理厂北侧、规划滨河东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占地约60亩,新建综合楼1800平方米,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除臭设施、综合楼等污水处理设施及附属用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规模2万吨工业污水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包要求。

2.3 招标范围: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人员需驻场)及竣工结算审核;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工程建安造价暂按12000万元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70%,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5 服务期:365日历天,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 年5月-2021 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上述资格要求内容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0   分

商务响应:        50  分

技术响应:        1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2.2.3(2)

商务响应

(50)分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

(11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6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其他最高级别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含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超过15年的得3分;10年-15年(含)的得2分;10年(含)以下的,不得分。(执业年限以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时间为准)。

本项最高得1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

(30分)

1、基本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6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3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得6分。

2、项目组成员在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3分;

3、项目组成员在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3分;

4、以上增加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1名得2分,最高得12分;

5、满足以上第2项或第3项要求同时满足第4项要求且具有2个及以上其他最高级别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包含注册造价工程师),有1名得2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3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21年5月-2021年10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同一注册资格有多个注册专业的仅计1次分。

企业业绩(6)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在9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咨询合同为准,提供的咨询合同必须能清晰地表明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提供审计报告书,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资金额以合同签订的投资金额为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2.3(3)

技术响应

(10)分

审计服务方案(10)分

1、跟踪审计的指导思想、目标明确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具体。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4、审计进度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以及与业主之间配合的协调机制。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跟踪审计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3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 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9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3日18时00分。(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开发区富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晶都大道1025号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系人:苗先生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13775493126                         电    话:13776592292

9.重要提醒

9.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 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 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9.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栏目下 载投标工具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工

0518-85861319

QQ: 2869799868 15896100880 (造价)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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