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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场地处理、煤场场坪桩基施工监理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27 16: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场地处理、煤场场坪桩基施工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的示范区经备【2020】2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场地处理、煤场场坪桩基施工监理(标段)的工程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内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2、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场地处理、煤场场坪桩基施工监理,包括不限于项目准备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3、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4、合同估算价:105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

5、投标人拟派总监类似业绩要求:

2016年09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监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并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说明:

1)业绩认定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已交(竣)工验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规模、时间、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

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扫描件的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或经核实属造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进行配备;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8、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过程、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提供2021年03月-2021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70%,或高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130%的评标价不参与A值计算〕。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70%,或高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130%的评标价不参与A值计算】,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8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2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7日00时 00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23 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4)拟报项目总监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类似业绩

(6)投标人承诺书

注:由于综合交易系统无法链接诚信库,所有投标资料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11月08日 10时 3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代理机构地址: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222065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刘艳辉                代理机构联系人:尚明河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17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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