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0-19 15: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赣榆区金海路改造建筑立面出新工程总承包(EPC)公告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金海路改造建筑立面出新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赣榆区金海路改造建筑立面出新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金海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金海路,对金海路(西起204国道,东至228国道,全长约7.3公里)约100多栋建筑立面进行整治、塑造、提升,其中重点打造华中路,东关路、西关路为改造重要节点。工程内容包含建筑立面改造、店招店牌改造、空调格栅装饰、卷帘门刷新、防盗窗凸改平、屋面修缮、围墙维修、管线梳理、道路导视导向设置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2586万元,其中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75万元
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241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5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1月26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月20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专家审核。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经批准的拟建全部工程项目,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审查、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以及国家、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有关专业的现行设计和验收的标准、规程、规范等和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EPC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3月至 2021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 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项目执行连公管办【2020】1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文、国令第724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获取时间为: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051885861319】。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19日10 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3月至 2021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注:资格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上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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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背景分析详尽,调研摸排数据充实,改造设计目标定位设计策略创意富有创新性和前瞻性。 2.详尽系统阐述改造逻辑、路径、方法,思路新颖,可行性强,能针对现状问题有效落地,立竿见影,切实解决道路建筑环境内民生需求。 3.项目设计的改造策略和改造系统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整体改造设计定位符合赣榆整体城市的现状和发展需求。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图信息标注详尽,效果良好。 2.总平面设计结合建筑改造分类、改造重点、风貌特色、改造难易程度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与改造定位思路相呼应,突出重点,表达特色,指导改造计划和实施步骤,可全貌系统展示建筑改造工程量和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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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改造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改造风貌是否能体现赣榆城市海洋文化内涵和金海路道路景观文化特色。 3.建筑改造设计效果图设计呈现精良,能充分展现设计思路和设计愿景,画面质感良好,表现力强。 4.结合金海路建筑改造统计数量,为全面系统展现改造效果,建筑设计效果图量化要求,人视效果图不少于30张,立面改造效果不少于5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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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3分) |
1.建筑艺术幕墙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艺术幕墙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建筑艺术幕墙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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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计(4分) |
1.各专项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项设计是否严格贯彻改造定位思路和创意理念。 3.各专项设计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本项目各专项设计包含:色彩系统规划、视觉LOGO设计、建筑立面改造、店招字牌改造、违章拆除、空调格栅、立面装饰艺术幕墙、管线梳理、防盗窗凸改平、店面出新、导视及城市家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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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2分) |
1.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 2.建筑改造工程使用新材料与工艺节能环保,切合长久耐用,容易更换,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对材料选用和工艺表达详尽,形象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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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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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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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深入详尽、生动具体、系统可行等要求。 注:本项可视项目深度符合程度在0-1之前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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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3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四配。 4. 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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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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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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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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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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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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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清卡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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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字体为宋体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字体或行距不满足要求扣3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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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工程建设类或设计类高级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含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 1、请将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21年3月—2021年8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
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未及时上传标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400-998-0000 0518-85861319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榆区文化路28号 地 址: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鑫源大厦1205
联系人:卞主任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0518-86232100 电 话:1855225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