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0-14 21: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
集中防腐绝热工程(标段4)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19〕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集中防腐绝热工程(标段4)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陬山以南、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2.1.2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1.2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8万吨 /年硫回收装置、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及部分配套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不设置
2.1.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2021年11月10日
完工2022年09月30日
天数:324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单位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100%;工程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为零。
2.1.6 HSE要求:重伤、死亡、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机械事故、负主责的重大交通事故等为零;百万安全人工时损工率小于0.3‰;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覆盖率100%;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100%;安全标准化覆盖率100%;现场围挡设置合格率100%,道路及场地硬化率100%,出入车辆清洗率100%,材料运输车辆密闭覆盖率100%,喷淋设施设置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职业病发病率为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零;环境污染事件为零;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管理;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符合合同节能环保要求及环评报告的控制标准;
2.2招标范围:发包人合同范围内的所有主项的防腐绝热工程,具体第四章第四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化工项目防腐绝热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似业绩,并已中交完工或竣工验收合格。
注: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或中交完工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须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补充如下: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或中交完工证明)施工合同等不能证明相关业绩信息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印章,否则不予认可。
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签订时间或结算证明文件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徐治欠办发﹝2021﹞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8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 等文件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03月至2021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00(其中200 元为平台技术服务费)元,其中须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缴纳200元作为平台服务费,另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缴纳600元作为标书费(详见本公告第9.2条)。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耿立珍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连云港孙莉莉 18005133017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 11月05日 9 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6条有关规定;
6.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 3.3条有关规定;
6.7投标人承诺书(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和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8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9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如采用网银转账的提供网银转账凭证);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电子投标文件皆为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无)。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等若干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详细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2重要提醒:
(1)投标人请于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注册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完成报名上传公告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回执以及保密协议后(原件扫描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否则将无法在此平台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后期也将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具体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招 标 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开发区唐延南路7号华陆大厦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中心409室 |
邮编: 710065 |
邮编: 222000 |
联系人: 陈斐然、刘国平 |
联系人: 朱工、江工 |
电话: 029-87989651 |
电话: 0518-82250818 |
邮箱:cfr2146@chinahualueng.com;lgp2401@hle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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