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29 16: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场外配套污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场外配套污水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七道以北,陬山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东港污水处理厂至瑞恒碳三厂区DN450再生回用水管长度约878米,瑞恒碳三厂区至东港污水处理厂DN600清净下水管约878米、DN600生产废水管约878米。
2.1.3招标控制价: 491.67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场外配套污水管线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再生回用水(DN450)、清净下水(DN600)、生产废水(DN600)三根管道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完工或交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完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8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全过程参与招投标环节(含异议投诉)。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17时00分(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00(其中200 元为平台技术服务费)元,其中须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缴纳200元作为平台服务费,另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缴纳600元作为标书费。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 重要提示:
(1)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注册(免费)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完成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否则将无法在此平台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后期也将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具体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3)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操作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2日 9 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 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6.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8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上传,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5分 商务标: 10 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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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得分 (65分) |
1.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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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标(10分) |
1.人员配备要求(6分) |
(1)HSE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 (2)拟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HSE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 注:a、投标文件中除上传上述要求的证书外,还需提供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b、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同时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否则不允认可。 |
2.投标人类似业绩(2分) |
投标人2016年09月01日(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污水管网(线)工程,并已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 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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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6年09月01日(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污水管网(线)工程,并已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 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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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是指污水管网(线)工程,并已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5)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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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组织设计 (25分) |
1.总体概述 (1分) |
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
2.施工方案 (13分) |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能力供应可靠,满足施工要求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2分) 2.主要施工方案可行、合理、安全者;(2分) 3. 机械配置充足、合理,机械性能先进,能够满足工程要求;(2分) 4. 劳动力安排合理、充足、与施工进度计划匹配;(2分) 5. 主要材料供应满足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2分) 6.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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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进度管理(2分) |
在施工各阶段,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可实施性强、全面、合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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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质量管理(2分) |
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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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HSE(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 (2分) |
1.项目HSE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全面、措施得力;(1分) 2.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预防得力。(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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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资料管理(2分) |
1.项目合同管理(1分) 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2.项目资料管理(1分) 项目资料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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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供材管理(1分) |
乙供材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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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明确、专岗专人,按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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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服务小企业园2号楼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
联 系 人:裴主任 |
联 系 人:徐安祥、涂宝强 |
电 话:13805276047 |
电 话:0518-82255828、0518-82258298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xuanxiang01@sinochem.com tubaoqiang@sinochem.com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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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提醒: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