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0 14: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城投·水晶家苑小区(小望东片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投·水晶家苑小区(小望东片区安置房) 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改复[2019]1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城投·水晶家苑小区(小望东片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东海县望东村四组南侧、东海县晶城小学西侧。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分2期施工,其中本次招标的二期工程包含20#-26#及其区域地下室、配套配电房、水泵房等,工期为730日历天,工程造价约4.5亿元。
2.3招标范围:城投·水晶家苑小区(小望东片区安置房)二期工程涉及的桩基、土建、水电、消防、人防、附属、绿化、智能化、电力、自来水等所有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审核;(2)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3)工程计量、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5)竣工结算审核(即初审)及编制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和配合委托人竣工决算;(6)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工程量月度审核,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全过程跟踪审计汇总报告等;(7)与项目造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2.4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70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5服务周期:从项目招标准备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并接受为止。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各施工标段竣工结算审核(全面复核误差)误差率应控制在(±)2%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2021年2月-2021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类似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核定金额2.5亿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项目。
注:(1)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单为准(跟踪审计项目,以投标人咨询合同、跟踪审计报告为准),两者缺一不可,完成时间以工程结算审定单时间(跟踪审计项目,以跟踪审计报告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只算一项审计业绩,一项结算审计以一项工程各标段2018年1月1日以来核定金额总和为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单不能证明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上述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1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 18 分 业绩: 14 分 信用评价: 5 分 体系证书: 3 分 奖项: 4 分 审计服务方案: 15 分 投标人的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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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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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为B=170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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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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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 (41分) |
投标报价(41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2.3.3(2) |
项目组人员配置 (18分) |
项目负责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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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的(一级造价工程师除外),每有一个得2分,同一注册资格有多个注册专业的仅计1次,最高得4分。 3、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5年及以上,得2分。 注:须提供2021年2月-2021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项目组成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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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的,有1人得1分,最多加4分;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有1人得1分,最多加3分; 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最多加3分; 注:以上所有加分人员须提供2021年2月-2021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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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4分) |
1、企业业绩(8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项目:核定金额2.5亿及以上的有一个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项目:核定金额2.5亿及以上的,有一个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 (1)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单为准(跟踪审计项目,以投标人咨询合同、跟踪审计报告为准),两者缺一不可,完成时间以工程结算审定单时间(跟踪审计项目,以跟踪审计报告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只算一项审计业绩,一项结算审计以一项工程各标段2018年1月1日以来核定金额总和为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单不能证明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5)上述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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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5分) |
江苏省内投标人获得省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AAAA级得5分,AAAA级得3分,AAA级得1分;或非江苏省内投标人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得5分,AA级得3分,A级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省内投标人如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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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证书(3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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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4分) |
1、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市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荣誉证书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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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奖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市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荣誉证书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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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审计服务方案 (15分) |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4分) |
有具体、明确、可行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造价管理模式、项目组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机制等内容; |
审计质量保证、控制措施及招标人之间配合协调机制(3分) |
有具体、明确、可行的审计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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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流程及进度保证措施(2分) |
有具体、明确、可行的审计工作流程及进度保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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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廉洁保证措施(2分) |
有具体、明确、可行的审计工作廉洁保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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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2分)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审计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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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集措施(2分) |
有具体、明确、可行的资料归集措施。 |
6.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3 日至2021年 9月17日;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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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CA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7.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自清路8号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西路299号
联 系 人: 范凯华 联 系 人: 臧浩
电 话: 0518-80635372 电 话: 18605272218
9、不见面开标事项
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