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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外墙改造和正规化建设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09 16: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外墙改造和正规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20210909-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外墙改造和正规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外墙改造和正规化建设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东海县富华路,东方体育城南侧约40米 

2.1.2招标控制价:878993.03元

2.1.3招标规模:1#综合楼、2#综合楼及大门门卫房外立面改造、篮球场面层翻新、车库地面及墙面改造,1#综合楼建筑层数为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8.55米;2#综合楼建筑层数为二层,局部三层,建筑高度14.95米,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外立面饰面拆除、新做真石漆面层、空调器的移位、空调百叶的安装、篮球场面层翻新、车库地面墙面翻新、标示带及字体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  未超过5年的;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5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0518-85861319】。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①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②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注:①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②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③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资格审查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含平均值)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3.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分细则: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9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评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富华路东方体育城南侧约40米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联系人:张迅                          联系人:刘言嘉

电话:15151251194                       电话:18905136579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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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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