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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城市管理局停车线施划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06 11: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停车线施划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城市管理局停车线施划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10901-1

项目名称:灌云县城市管理局停车线施划

  招标控制价:3.5元/m,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此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实际工程量按实计取。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一年;

  项目需求:根据招标人需求施划灌云县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线,本项目按地理位置划分为五个片区,中标后由招标人按片区以抽签形式分别划分给预中标候选人。施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接招标人通知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完成停车线施划工作,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在次月5日前(遇有法定假日时间顺延)支付给乙方上一月划线费(实际工程量按实计取)。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次招标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5个预中标候选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或等于5家时,将选择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候选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直接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2018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是本单位签订,合同需反应清晰的时间,否则不予认可)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人员名单、设备清单、设备照片、设备购买发票或收据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独立的自然人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独立自然人的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2018年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是本人签订,合同需反应清晰的时间、人物,否则不予认可)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人员名单、设备清单、设备照片、设备购买发票或收据等)。

(3)其他资格条件: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发布网站获取,纸质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7楼开标四室)。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密封及要求: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盖章(公章)或签字,否则不予接收。

七、中标单位须交纳场地交易费,执行苏价服字【2017】177号文。

八、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信息,如有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 称:灌云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项目联系人:胡党委

联系方式:0518-8811202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24层

联系方式:0518-85154668

联系人:王工

十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灌云县工程交易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凡进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含专家评委,代理机构,建设单位,投标单位),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并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室,评标室,甲方资格审查室,否则请自行回避。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4、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5、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6、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8、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

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2021年09月06日


 

 

附件1: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停车线施划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个人参加无需供)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60日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价书

致:灌云县城市管理局

1.根据已收到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我方报总价为:()元/m人民币完成本项目。

2.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3.我方保证收到贵单位发出通知后立即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如果我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报价及明细

特别提醒:

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价格确定方法:五名预中标候选人中的最低报价为所有本次预中标候选人的最终中标价(合同签订价),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需考虑自身的成本等因素,选择是否参与投标,中标后视同默认以此价格签订合同。

致:               (询价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我方报单价如下:

序号

规格型号(必须满足)

单价(元/M)

工程量(M)

涂料品牌

1

«标线漆,白色,线宽12-13CM,漆厚覆盖地面,验收合格后半年内痕迹不脱落,所使用涂料要求质量好,市场价净含量20kg的不得低于450元。

 

按实计取

 

施工前需招标人确认

备注:1.报价中含货物成本、运输、养护、税费、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人工、设备、材料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价款,招标人不再另行加付任何费用。

我方承诺愿意以五名预中标候选人中的最低报价为最终中标价(合同签订价)。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设备汇总表

序号

投入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表格可自行添加,附设备清单、设备照片、设备购买发票或收据等复印件。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序号

拟派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备注

1

 

 

 

 

 

表格可自行添加,附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一、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3)公布参与投标人名单;

(4)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剔除不合格投标人;

(5)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

(6)开启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

(7)     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记录后由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二、评标程序

2.2.1初步评审

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响应性评审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人员签字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代表不是同一人的(根据现场开标记录与投标文件比对);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分方法如下:

    实行价格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本项目推荐前五名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合格等于或者小于五名的全部进入)。经评审的评标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值取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四、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预中标候选人不再增加。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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