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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消防站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01 16: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消防站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消防队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消防站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消防站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灌云县经济开发区263省道东侧,张洪河南侧;

2.3交货期:  60日历天 (含生产、运输、调试、验收等);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技术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29.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7货物清单:

电梯

编号

电梯类别

额定载重量

额定

速度

停层

台 数

提升

高度

基坑

深度

井道净尺寸

门洞口尺寸

顶层

高度

机房

高度

(≥KG)

(≥m/s)

(m)

(mm)

(mm)

(mm)

(mm)

(mm)

1

客梯

1000

1.0

5

1

17.4

1500

2000*2200

110*2100

45000

2300

2.8品牌推荐:蒂森克虏伯、富士达、迅达、日立、上海三菱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须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同意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者电梯代理商。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如是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4.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3.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 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6.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6.5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50         分

技术响应:       2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 5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 5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 25 )分

 

控制柜系统(4分)

电梯的控制柜(至少包括控制柜整柜、主板、变频器)的品牌需和电梯整梯同品牌生产得4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的型式试验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曳引(拖动)系统(4分)

曳引机的品牌需和电梯整梯同品牌生产得4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的型式试验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门机系统(4分)

电梯门机的品牌需和电梯整梯同品牌生产得4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的型式试验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安全部件

(6分)

电梯安全钳、限速器等品牌需和电梯整梯同品牌生产得6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的型式试验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产品品质

(7分)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委托的服务商获得过国家级质量荣誉证书的得 5分(必须为中国质量协会颁布的全国质量奖), 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委托的服务商具有电梯行业国家级实验室的得2分, 提供相关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2.2.3(3)

售后服务

( 10  )分

 

 

维保机构

(6分)

1、由制造商原厂维保的得3分(需要电梯制造商提供承诺并且加盖电梯制造商盖章)

2、由电梯制造商书面承诺提供原厂免费维护质保的、且所投产品电梯制造商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备案的直属维保机构2016-2020有连续四年获三星级及以上等级的得 3分,有连续三年获得三星级及以上等级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逐年的星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4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到场并在2小时内排除障碍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2.3(4)

 

安装调试方案( 10 )分

(1)电梯安装、调试实施细则、重点、难点;(3分)

(2)以标准化机房施工要求,保证电梯安装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2分)

(3)现场管理、施工人员配备情况;(2分)

(4)电梯常规检查、保养内容,日常使用注意事项。(3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5)

业绩

( 5 )分

类似业绩( 5 )分

投标人在 2017年 1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与投标品牌一致的电梯供货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合同金额 2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2.5 分,最多得 5 分

说明:A、投标人必需提供供货合同,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合同扫描件的不予计分,时间及合同额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B、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时间、所投品牌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 )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1至2021年9月6日,17:30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 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9月1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 2021年9月6日17时30分。(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7.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如是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5、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为其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社保;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

6、投标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4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所有货物全部达到指定位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且交付使用后30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退还(无息)。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经济开发区西苑南路东侧      地   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四楼  

联 系 人:吴主任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18751246333                   电    话: 15961304026                  

   2021  年 09月  01  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江苏 CA 业务已被国信 CA 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 家 CA 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

CFCA

国信 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 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国信 CA]窗口

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为保证最终报价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系统签到时预留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疫情防控事项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现场防疫防控由采购人全权负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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