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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圩丰镇支沟村粮食烘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27 1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圩丰镇支沟村粮食烘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圩丰镇支沟村粮食烘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支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圩丰镇支沟村粮食烘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圩丰镇支沟村粮食烘干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包含烘干机、燃油炉、粮食进出传输等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与性能要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周期50天。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7招标控制价:186万元,按实结算,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8推荐品牌:江苏丰粮、合肥金阳光、南京纳谷、安徽新生力、上海三久;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注意: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5月-2021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采购项目的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此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或2020 年)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9投标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10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投标产品有有效认证证书、检测记录、设计制造标准必须满足并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授权委托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授权委托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授权委托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授权委托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连建发(2018)421号即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应承诺若出现上述情况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术

响应

(30分)

制造工艺和质量改进(0-8)分

 

1、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较差,得 0 分。

2、针对产品存在问题或为保证质量,提出具体质量改进措施并付之实施且行之有效的得 1-2 分,改进方法不理想的得 0-1 分;没有的得 0 分。

3、生产设备精良、生产规模较大的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较差,得 0 分。

4、加工工艺较优者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较差,得 0 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0-20)分

 

1、为响应国家农业智能化发展需求,满足本项目智能化需求,烘干机应设计有远程控制功能。烘干机制造商提供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谷物烘干机远程控制系统)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1分)

2、项目规划为环保节能型烘干中心,本项目要求烘干机设计俱有智能能效数据分析功能,烘干机制造商提供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烘干机能效数据分析系统)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1分)

3、为方便烘干机智能化控制,烘干机设应设计智能控制系统满足本项目智能化需求,烘干机制造商提供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智能烘干机运行控制系统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2分)

4、本项目要求全套生产线须进行一体化设计,根据烘干机运行状态实现一体化操作控制,烘干机须设计有运行状态反馈功能,烘干机制造商提供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烘干机运行状态反馈系统)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2分)

5、谷物烘干机制造商通过省级推广鉴定并提供省级推广鉴定证书和推广鉴定检验报告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2分)

6、评委根据投标项目设计及实施方案(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进度保障措施、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分,在0-3分范围内酌情打分。(根据以上方面对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对比,未提供不得分。)(最高3分)

7、评委根据投标服务保障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分,在0-3分范围内酌情打分。(根据以上方面对投标人的服务保障体系进行对比,未提供不得分。)(最高3分)

8、制造企业提供五星售后服务证书的得2分,提供三星售后服务证书的得1分,三星以下不得分;每提供一个服务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3分)

9、提供制造企业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证书、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级资信等级证书、AAA级重质量守信用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3分)

企业体系认证情况(0-2)分

烘干机制造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与健康管理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2分)

 投标人的该项主观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商务响应

(5分)

交付使用期

(0-5)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1-2天,得2分;提前3-4天,得3分;提前5天或以上得5分。

投标人的该项主观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售后服务

(10分)

 

1、质保期为两年,每延长一年加 1 分,最多得3分(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连云港本地设有售后服务公司得7分,需要提供以公司名义相关房屋租赁合同。

安装及调试方案

( 10分)

供货方案(0-10分):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投标人的该项主观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业绩( 5分)

 

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类似业绩得 1 分,最多得5分。

注:合同、物资到货验收单或者送货单或合同对应发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完整的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到货验收单或者送货单或合同对应发票的不予计分,两者缺一不可,金额和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说明:

(1)上述评分项需提供的资料中,以投标人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发现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 )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0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9月17日9时 00 分。

6.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09月17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营业执照 ;

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5月-2021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 年或2020年)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投标人承诺书(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7、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采购单位验收表(统一表格)、正式发票原件支付合同总价的3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满12个月后一次性支付清(无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支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圩丰镇                 地    址:  灌云县阳光景都19-205             

邮    编: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颜经理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13675261125                  电    话:  0518-888603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重要提醒: 

1.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江苏 CA 业务已被国信 CA 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 家 CA 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

CFCA

国信 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国信 CA]窗口

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为保证最终报价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系统签到时预留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疫情防控事项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现场防疫防控由采购人全权负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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