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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配套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7 15: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配套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19]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配套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8万吨/年硫回收装置、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供气、废液焚烧装置、高浓度有机废水活性炭吸附及再生装置、废气RTO装置、原料罐区、产品仓储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实现10万吨/年促进剂M、2.3万吨/年促进剂DM、4万吨/年促进剂NS、4万吨/年促进剂CBS、2万吨/年促进剂DCBS、6.7万吨/年硫回收、6万吨/年二硫化碳的生产能力。项目占地约1174亩。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陬山路以南、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配套工程一标段施工,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177,005,164.66元。

2.1.4工期要求:288日历天,2022年6月30日项目中交。(节点工期:具体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包括厂区围墙、厂前区大门、厂前区停车场、综合楼、职工浴室、职工餐厅、厂前区围墙、中央化验室、中央控制室、立体仓库、备品备件库、综合仓库、机电仪维修车间、1#货运大门、换热站、给水及消防加压泵站、生活污水收集池A、生活污水收集池C、生活污水收集池D,初期雨水池A、B、C等。工作内容与范围包括上述各项目界区内的建筑(不含装饰装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仪表等土建和安装所有工程,包含土方开挖、回填与倒运,地基处理、桩基,界区内地管,设备储罐基础,材料检测、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监检、储罐安装、水池,管道安装、机电设备采购(不包括业主负责采购的设备)、业主采购设备的卸车、保管、设备安装、检验检测、三查四定、吹扫、清洗、脱脂、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培训、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保修保运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按照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需要在制造厂进行的所有无损检测和PMI检测均由承包人负责。按照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对容器、管道进行的无损检测和PMI检测由承包人提出检测计划(包括但不仅限于检测部位、检测时间要求、检测技术要求和合格标准),同时编制无损检测申请单和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由发包人负责定期安排检测,承包人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协调施工与无损检测的交叉作业,保证检测单位安全、顺利地完成检测任务,协助无损检测检测单位做好探伤作业前的安全管理,以及进行探伤作业前必须的报告、通知和隔离等安全措施,协助无损检测检测单位办理相关作业手续,并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包括提供搭设脚手架、检测平台、检测用电源、现场照明、管道翻转等配合工作,及时完成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完成焊口返修。无损检测一次合格率在96%以上,一次返修重新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合格率低于96%的一次返修后重新检测的费用和所有二次返修后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有关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按照GB/T51296-2018《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完成EPC承包单位应完成的数字化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8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2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是指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出借(挂靠)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 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00(其中200 元为平台技术服务费)元,其中须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缴纳200元作为平台服务费,另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缴纳600元作为标书费(详见本公告第9.2条)。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莉莉18005133017

耿立珍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客服电话: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连云港孙莉莉 18005133017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8 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 3.3

条有关规定;

6.7投标人承诺书(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和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8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9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如采用网银转账的提供网银转账凭证);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商务标:10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40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得分(50分)

1.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商务标(10分)

1.人员配备要求(1分)

拟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经理、控制经理、安全经理、质量经理)具备注册证书的,每人得0.2分,最高得1分。

注:注册证书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余注册证书不予加分。

2.投标人类似业绩(5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2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的类似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每有一个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的类似工程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2亿元以上的施工业绩(不包括同一业主多个单项合同累加),有一个的得2分,最多得2分。

4.投标人获奖情况(2分)

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的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交(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交(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施工合同或交(完)工验收证明任意一项资料能有效反映上述项目特征即可,若均不能有效反映上述项目特征,则需另行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并注明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业绩以单个项目规模为准,一个项目签订多个标段的合同合并算为一个业绩。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5)上述业绩均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相应业绩原件的该业绩不计分。

3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2.施工方案

(20分)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能力供应可靠,满足施工要求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3分)

2.主要施工方案可行、合理、安全者;(3分)

3.危大工程施工措施具体全面,操作性强;(3分)

4.机械配置充足、合理,机械性能先进,能够满足工程要求;(3分)

5.劳动力安排合理、充足、与施工进度计划匹配;(2分)

6.主要材料供应满足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3分)

7.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3分)

3.项目进度管理(3分)

在施工各阶段,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可实施性强、全面、合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重点阐述各专业施工的完成节点。(3分)

4.项目质量管理(2分)

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2分)

5. 项目HSE(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

(2分)

1.项目HSE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全面、措施得力;(1分)

2.扬尘治理、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预防得力。(1分)

6. 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资料管理

(2分)

1.项目合同管理(1分)

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2.项目资料管理(1分)

项目资料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7. 乙供材管理

(2分)

乙供材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8.项目管理机构(1分)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明确、专岗专人(土建施工管理、安装施工管理、质量管理、HSE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综合管理等),按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分;

9.数字化交付方案

(1分)

数字化交付响应方案、措施(1分)

10.项目经理陈述答辩

(5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技术标的主要内容或者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采用书面方式,2题,每题2.5分)。

得分要点: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且陈述内容完整得当得5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且陈述内容比较完整得3~5(不含)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且陈述内容不完整得1~3分(不含)。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且陈述内容不当得0~1(不含)分。

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答辩环节注意事项:

(1) 只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未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需参加答辩;

(2) 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答题前现场核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宣布核验结果;

(3) 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发试卷,派项目负责人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 答卷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打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请于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注册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完成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否则将无法在此平台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后期也将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具体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域合作示范区 陬山路以南、                 中心409室           

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  朱自勤、江光祥                

电    话: 0518-82106106               电      话: 0518-82258298、0518-8225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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