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12 16: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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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LYGXWXQ2021071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高盐废水处理厂和徐圩污水处理厂等厂站主要产生危险废物剩余污泥HW49(900-000-49)和HW08(251-003-08)。为保障厂站稳定运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2.1招标范围:HW49其他废物,预估处置量约4000吨/年;HW08预估处置量约200吨/年,具体详见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需求表;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工期:365日历天,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5招标控制价:1384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运输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核准经营类别包括 HW08(251-003-08)和HW49(900-000-49));
3.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01月至今,至少有一年危险废物的处置量总量达2500吨及以上,需提供能证明该业绩的合同(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应该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招标人及中标人单位名称等需要明示的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时间、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要点必须满足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5)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投标人须对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17:00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核准经营类别包括 HW08(251-003-08)和HW49(900-000-49));
(3)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
(4)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候审,上述材料须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而影响排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 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9日;
7.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7月12,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7.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7.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8.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下午15时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499号
联系人:宋荷美
联系方式:18392829066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19室
联系人:卫 工
联系方式:0518-82256052
邮箱:455395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