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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2021年度灌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伊镇一标段工程施工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7 16:5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度灌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伊镇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GYGBZNT2021071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灌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农复【2021】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灌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小伊镇一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该工程位于灌云县小伊镇;

2.2工期:计划于2021年08月20日开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并于2022年4月30日竣工,工期254天。

2.3招标控制价:6529378.28元(含备用金),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类证);

(5)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须提供至少近6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及有效劳动合同;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

(9)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参照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即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应承诺若出现上述情况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④本工程参照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参照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注:

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本项目开、评标按标段顺序进行,如果投标人已在先评的某个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分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则本标段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

2、同一个施工单位在2021年度灌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4日;

4.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4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原件的扫描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 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9. 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10. 拟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11.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提供至少近6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

12.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入围方式的确定(部分参照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信誉、业绩表等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70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三、项目经理业绩:5分

四、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

T为最高限价,有效标n>5时,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n≤5时,无需剔除。)A为下浮系数,分别为1%、1.5%、2%,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每标段下浮系数。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报价分(65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5分;投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0.9分;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0.6分。

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2)报价的平衡性、合理性(5分)

若投标人的主要分组投标价超出最高限价相应分组价(±10%),每发现一项,在报价得分的基础上扣1.0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1、施工现场地布置和临时设施设计(1.5分)

场地布置合理1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施工围堰及降排水方案、措施(1.5分)

方案合理、措施得当,得1.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1.5分)。

计划合理1.5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4、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1.5分)

施工机具、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5、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0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合理、有框图,得1.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得0.5分。

6、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4.0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7、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混凝土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并有保证混凝土内外质量的措施,得2分;有特殊要求部位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8、砌体及垫层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5分)

砌体及垫层施工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9、工程原材料等抽检的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1.5分)

工程原材料(包括水泥、掺合料及外加剂等)、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方案,得1.0分,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0、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0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得0.5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2.0分)。

安全生产方案合理得1.0分;文明施工方案合理得0.5分;环境保证方案合理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三、项目经理业绩

(5分)

1、类似业绩: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土地整理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合同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三者齐全才能得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四、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

(5分)

信用等级

(4分)

1、按照2019年11月23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规定,确定最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

2、列入江苏省水利厅于2021年5月19日公布的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见赋分值表(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5/19/art_42984_9819748.html)。

3、未列入公布的最新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2.90分。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分)

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8分,三级赋分值为0.5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按上述标准赋分。

提供原件扫描件或者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注:

1.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否则不予得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则本项目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

9.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拾贰万玖仟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中共连云港市

委党校教学楼B307室

邮编: 222200                        邮编: 222200                 

联系人:仇勇                        联系人:陈健伟

电话:0518-80539731                 电话: 0518-8158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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