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28 15: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3-ZHJY-GYZHJY20210606-1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21】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侍庄街道境内,合兴路东侧、324省道北侧永和花卉苗木市场4幢。
2.1.2建设规模:项目为灌云县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共四层,总改建面积约27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7 月 14 日,竣工日期:2021年 10 月 13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项目为灌云县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共四层,总改建面积约2700平方米。主要建设检测用房装饰工程,水、电、通风改造工程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2019 年06月0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年06月02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年06月0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
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 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 第一款 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 号文、苏建工(2006)164 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 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④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 号、
【2011】13 号、【2012】14 号、【2016】7 号、【2017】6 号、【2018】4 号、【2019】3 号、【2020】2 号;连清办【2010】4 号、【2011】9 号、【2013】6 号、【2014】4 号、【2014】16 号、【2015】6 号、【2015】9 号、【2015】15 号、【2017】5 号、【2019】3 号、【2020】3 号、【2021】5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 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⑧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⑨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 号。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⑩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6月 28 日;
4.2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 13 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
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连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0 年 11月至 2021年 0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如有);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7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8~10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及G1和G2值。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3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3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3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平均值及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评标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设评标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值为 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K值、K1值、Q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备的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
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工程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余款 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建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公园路54号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2601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庆斌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5715136111 电 话: 18061392558
传 真: 传 真: 1806139255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3、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 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
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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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