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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装置采购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25 17: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装置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在 G228 双向、石化基地和徐圩港区卡口入口各安装 1 套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装置,共四套设备。

2.2交货地点:徐圩新区,项目施工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价:740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自2018年5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装置采购项目实施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时间、合同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 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3.4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3分

质量与技术:35分

商务服务:22分

评审内容

评分准则

备注

投标报价

(43分)

投标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43分。

 

质量与技术

(35分)

技术指标

(15分)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满足得15分。其中“▲”技术指标每有一个负偏离的扣2分;非“▲”技术指标每有一个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产品综合评价

(5分)

所投标核心产品荣获省级及以上科技、环保领域重点新产品证书或科学技术奖项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遥感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不低于1000小时,每增加1000小时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产品优越性

(7分)

投标人遥感监测设备有效光程不低于12米,每增加3米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遥感监测设备检测响应时间不大于1秒,每减少0.1秒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遥感主机具有实时光强显示功能,为设备维护提供便利,得1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遥感监测设备获得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遥感监测设备系统软件具有软件产品证书、软著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

产品环境适应性

(2分)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检测项目包括高温低温、恒定湿热、绝缘电阻、绝缘强度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技术方案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编制水平进行评价,本项最高得3分。

未表述相关内容不得分。

施工方案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计划、人员安排、项目验收等)是否科学、合理和完整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3分。

商务服务

(22分)

资信资质(2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提供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人员证书(2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备PMP证书的得1分。

同一人员及同一证书不重复得分。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记录(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资质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信用等级(2分)

投标人具有AAA资信等级证书的,得2分,获得AA资信等级证书的,得1分。

提供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业绩

(6分)

投标人自2018年5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装置采购项目实施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300万(含)-500万的,每一个得1分;100万(含)-300万的,每一个得0.5分;最多可提供3个业绩,且资格条件业绩不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时间、合同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售后运维

(6分)

投标人提供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体系、服务内容、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本项最高得2分。

未表述相关内容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运维服务方案,包括用户需求、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巡检方案等。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本项最高得2分。

其他服务承诺(4分)

投标人承诺在原有质量保证(修)期限内,每增加质量保证(修)期1年,得2分,最多得4分。

在投标人承诺书中体现,未表述相关内容不得分。

备注:

1、 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售后服务、运维、培训方案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6.2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份数及密封要求、及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以邮寄或者送至代理公司或者送至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的方式递交。

(1)如为邮寄,邮寄信息如下: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1602,收件人:柳工,联系电话:15380256902 。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投标文件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

(2)如为送至代理公司,请各投标人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1602,联系人:柳工,联系电话:15380256902 。

(3)如为递交至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5月   日08时30分-09时00分前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联系人:柳工,电话:15380256902 。

开标时无需各投标人代表进入现场,可通过“腾讯会议”参与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电话保持畅通,以防澄清需要。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3、企业信用证明(信用中国);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提供的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6楼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登壹大厦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2256886                    电    话:0518-815808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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