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宋跳工业园雨、污水管道分流制改造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25 11: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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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跳工业园雨、污水管道分流制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宋跳工业园雨、污水管道分流制改造工程(310国道以北管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宋跳工业园雨、污水管道分流制改造工程(310国道以北管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宋跳工业园雨、污水管道分流制改造工程(310国道以北管网)施工;
2.2建设地址:连云港高新区;
2.3控制价:2369116.41元;
2.4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经甲方同意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特别提醒:因目前的疫情情况,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要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做好疫情防范。如不服从管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因施工造成招标人损失,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对其造成的经营及财产损失照价赔偿。如造成中标单位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6招标范围:
2.6.1包括:主要内容为宋跳北片区的振兴路、昌意路、浦杨路、浦檀路和昌兴路雨污水管新建,用包封、暗井、紫外光固修复管网,新建雨污水检查井,更换方沟盖板,路面及绿化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本工程资格审查时还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期限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要求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附查询密码)。
3.6保证项目部人员承诺书:合同签定后1周内保证组建项目班子进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违者每次罚款5000元,一个月内出现超过3次缺勤的,加扣合同价2%,并且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决算时不得索取。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安全人员每缺勤一天,罚2000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上传系统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以上3.1~3.7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3.9本工程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投标人慎重考虑报名时的项目组人员,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凭期间中标通知书并经网上查实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更换)。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29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 18505182641】。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何工 18452501766
朱家旺 18905137238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孙莉莉
耿立珍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微信同号)
18261319191(微信同号)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上午 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特别提醒: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9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合理低价。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 地 址:兴业大厦二楼
联系人: 沈 工 联系人: 肖 工
电 话: 13776596336 电 话: 0518-82777772
监管单位(公章):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