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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2021年度连云港市农村公路(第一批)道路建设工程白塔埠镇福民线等13条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25 08: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度连云港市农村公路(第一批)道路建设工程白塔埠镇福民线等13条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20210624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连云港市农村公路(第一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农路办【20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白塔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年度连云港市农村公路(第一批)道路建设工程白塔埠镇福民线等13条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白塔埠镇福民线等13条道路;

2.1.2建设规模:全长约13.5公里,105000平方;

2.1.3招标控制价:7701966.52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1.5 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 合格 ;

2.2招标范围:原水泥混凝土路面增加5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改建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及安全员;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2月-2021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06 月24日至2021年 07月0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52501766】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35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投标报价: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设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范围,否则按废标处理。

1、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1)经评审的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2) 报价评审偏差: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2分,每降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资信业绩(35)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6分)

2018年1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45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的,需提供发包方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和规模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审核,否则不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9分)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45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和规模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审核,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类似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以上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履约信誉(20分)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打分:

(一)、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得20分;

(二)、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得15分;

(三)、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得10分;

(四)、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得5分。

2.2.4

(2)

施工组织设计(35)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5分)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表述的清晰性、全面性、前瞻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针对性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

(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的难点、重点的分析及针对性合理化建议(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及有效性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关键线路的清晰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行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5分)

投标人提供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有效性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可靠性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现场管理(5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现场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合理性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置合理性(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现场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及针对性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5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采取措施的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可靠性、及操作规程科学性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白塔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丰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白塔埠镇人民政府驻地   地    址: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联 系 人:  张杰                        联 系 人:   王浩                          

电    话:15151271929                   电    话:   15151230670                   

 

2021年06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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