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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审批阶段相关咨询服务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5-27 1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审批阶段

相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审批阶段相关咨询服务,招标人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

2.1.2 招标控制价:1100万元

2.1.3 合同履行期限:

(1)2021年11月前完成春秋两季水文及泥沙监测、海洋环境监测工作;

(2)2021年8月前完成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改善方案、排海口及排海管线路由选划工作;        

(3)2021年10月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4)2022年2月前完成海域使用论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5)2022年2月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2.2 招标内容:

2.2.1 海洋监测:水文及泥沙监测、海洋环境监测等;

2.2.2 近海海域环境质量改善方案研究:详细调查区域入海污染源及其排放情况,分析造成区域污染原因,并有效制定防治方案,并阐明未来一段时期内区域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2.2.3 排污口选划:在符合现行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在该水深区域开展波浪条件研究、潮流泥沙数模分析、水动力扩散数模研究和环境容量研究等相关研究,完成排海口的选划工作。

2.2.4 管线桌面路由研究及勘测:(1)根据初步确定排海口位置,考虑区域地形地貌、工程泥沙以及水文条件等,从海底腐蚀环境、渔业活动、海上交通等角度给出排海管线入海点、陆域及海域管道分布、排放泵站选址等比选方案;(2)根据管道路由所在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和相关规划对路由备选方案进行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3)结合路由区海洋开发活动,确定路由所经海域的利益相关者,对路由的比选方案进行利益相关者分析,提出海底电缆管道施工期和运营期协调措施,明确具体的协调方案,包括协调方式、协调内容和协调责任等。路由选择需要与军事、环保、海域、海事(航道、锚地、通航)、水利(防洪)、渔业等涉海部门进行协调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明确协调方式、说明已办理手续的进展;(4)综合给出路由选择的最终推荐方案;(5)开展路由推荐方案的勘测工作。

2.2.5 工程可行性研究:根据拟选定排海口及管道路由比选方案等技术组织方案以及投资估算与成本分析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2.2.6 海域使用论证:根据项目工程内容,确定该项目的用海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期限,从而判定该项目的论证评价等级;根据周边海域使用现状界定利益相关者,并给出切实可行的协调方案;根据工程位置对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政策规划进行符合性分析,确定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划;根据工程施工方案详细论述项目建设对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分析;论述项目用海选址、用海方式、用海平面布置、用海面积、用海期限等的合理性,综合给出项目用海是否合理的结论。

2.2.7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对区域水文地质海床等自然条件开展分析预测工作;分析航道现状与发展规划、港口现状与发展规划、通航环境、其他相关规划;分析工程选址和布置的规定与要求,评价工程选址、平面布置符合性,论证与通航有关的技术参数。预测工程对水流、潮流条件、海床演变、航道布置、航道尺度及助航标志配布、航道整治工程的影响;根据工程布置方案对航道条件、通航安全的影响提出工程方案优化调整的具体意见;提出提前或同步实施的保持航道稳定、满足通航条件的工程措施,以及应配备的助导航设施、航道维护设施等;提出减小或消除工程对通航安全影响的措施,以及应配备的通航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设施;从技术保障、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措施。

2.2.8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并给与量化评价;针对本项目开展施工及营运期工程分析,给出污染环节及污染源强;各污染环节污染源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量化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针对工程方案提出改进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含海洋测绘、海域权属测绘、水文测绘等;(若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本项目相关任务的一方须提供)

(2)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海洋工程”;(若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本项目相关任务的一方须提供备案证明)

(3)投标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已登记备案;(若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本项目相关任务的一方须提供备案证明)

(4)投标人在全国海域论证信用平台已登记备案。(若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本项目相关任务的一方须提供备案证明)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工程师或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海洋工程);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2020年11月~2021年4月(近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4 其它要求:

3.4.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上述资格要求内容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27至2021年6月3 日,17:30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 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5月27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17时30 分。(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时间:2021年6月 1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 年6月 16日10 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 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海滨新城小区   地 址:连云港市人民东路139号A栋15楼

联 系 人:孙谦让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261359996               电   话:0518--85639068

9.重要提醒

9.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月艮 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 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9.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栏目下 载投标工具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工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 (造价)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 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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