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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环保大道以北、节能一路以东前期场地处理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0 15: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环保大道以北、节能一路以东前期场地处理工程

编号:320710-ZHJY-2012320720040167195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保大道以北、节能一路以东前期场地处理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徐圩新区环保大道以北、节能一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面积约14万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4548.178436万元 。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环保大道以北、节能一路以东前期场地处理工程,包括抛填、清淤、排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连清办(2021)3号、徐招办发(2021) 8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来源: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信用江苏、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9月-2021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4.1、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4、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5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5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5月06日 09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人承诺书。

注:由于综合交易系统无法链接诚信库,所有投标资料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

8.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86%(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址: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郭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尚明河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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