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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石桥镇韩口渔港新村集中区项目-A区住宅工程施工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12 10:4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石桥镇韩口渔港新村集中区项目-A区住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1-ZHJY-20210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桥镇韩口渔港新村集中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备〔2020〕28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韩口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石桥镇韩口渔港新村集中区项目-A区住宅工程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韩口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地上2层

2.1.3招标控制价: 287.439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4月27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1年06月26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石桥镇韩口渔港新村集中区项目-A区住宅工程施工,含土建、给排水、电气、弱电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依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承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招标人不接收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兼职提出的异议、投诉)。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信用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记录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公示记录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0年09月—2021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4月 12 日至2021年 04 月 16 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04月12日,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6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4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2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投标人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同时建议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备份U盘一份。投标文件备份应当是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且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份作为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如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备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U盘请张贴标签纸(或装入信封)写明标段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二、方法三,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以下9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7.1.3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
评标标准
    7.2.1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2.2
基准价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再次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7.2.3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韩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韩口村 

联 系 人:  相银昌   

电    话: 1381563856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楼901、902室

联 系 人:  王满    

电    话: 15895799519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软件: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广联达软件: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疫情防控事项

11.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11.2因赣榆区政府办公大楼统一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门锁闭中。参加现场交易人员一律从赣榆区政府大门南、北门进出,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及登记管理。

11.3有疫情接触史、处于隔离观察期,或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需主动回避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11.4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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