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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空港产业园及机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08 16:4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空港产业园及机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空港产业园及机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小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云县空港产业园及机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灌云县空港产业园及机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灌云县小伊镇洪河村、大孙村、伊北村;

2.3 项目规模:灌云县空港产业园及机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灌云县小伊镇洪河村、大孙村、伊北村;共计户数约300户。

2.4招标控制价: 按被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总额的1%(最终补偿金额以实际征收土地、房屋补偿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土地、房屋补偿总额约60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服 务 期:自征地拆迁项目启动时起至项目征地拆迁结束。 

2.6 招标范围:房屋征收服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招标方做好被征收房屋合法性认定、宣传、动员、做好被征收户工作、补偿资金核算、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归档资料整理等征收相关工作。具体范围以项目划红线图为准。

2.7质量要求: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统一管理,遵守房屋征收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学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相关政策,熟练掌握房屋征收服务业务,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廉洁自律管理,仔细核对补偿数据,确保补偿安置协议数据真实准确,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完整规范,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对工作内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拆迁服务等;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上岗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

(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即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应承诺若出现上述情况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上岗证、劳动合同;

(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

(6)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1~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50分

2、项目技术方案:17分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21分

4、服务承诺及方案: 4分

5、类似工程业绩:8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 值在开标前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K值的抽取 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 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 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 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17)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研究思路(2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研究思路、投标研究方案等方面酌情评分。

招标项目研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3分)

对招标项目研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研究工作量及计划安排(3分)

各投标人的规划研究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研究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3分)

各投标人的规划研究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合理化建议

(2 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合理化建议,且具有可操作性。

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4分)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工作重点、难点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处理。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21分)

项目组成员

(21分)

 

项目组成员中(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局提供上岗证,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21分。

注: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设备、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

(4 分)

投入软件(2分)

投标人具有用于征收服务的全流程服务软件,得2分;备注: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否则不得分。

服务承诺(1分)

制定合理的服务方案。(1分)

 

本地化服务(1分)

投标人在灌云有公司或分公司(办事处、分支机构)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的,并办公场所在80㎡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类似项目业绩(8分)

企业类似业绩(8分):

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集体土地征收工程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备注: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提供的合同必须真实有效;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4月 8 日至2021年 4 月 14 日;

6.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4月29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小伊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联系人:徐镇长

联系电话:0518-851767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联系人:霍工 

电 话:13912176890


11.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1份完整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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