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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18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羽阳等村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30 10: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18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羽阳等村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2021030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羽阳等村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现对外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温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8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羽阳等村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羽阳村、碱场村、朱沟村、甘汪村、西晓庄村、罗庄村、尹湾村等7个行政村土地;

2.1.2建设规模:农桥2座、3m宽砼道路2400米(详见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最高限价: 1233954.42 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4月19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竣工日期:2021年05月19日;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详见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近3年中(2018年0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性质、复杂程度相应的项目施工(类似业绩指土地整理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3.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年中(2018年0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土地整理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3.4.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

e.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03 月30 日至 2021 年 04月 0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连云港CA

孙莉莉

18005133017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4月12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场开标;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接收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CA锁及身份证原件。

注:本工程依据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本工程要求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应在合同中明确;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依据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本工程要求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应在合同中明确;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控制价乘以95%-100%,本工程招标人期望值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全部入围,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使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使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招投标说明

1.1、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交易平台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电子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1.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携带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同时提交投标文件备份U盘一份。

8、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 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原则上各投标人只允许委派一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公司                  

地    址:  东海县温泉镇                  地    址: 赣榆区云昇广场C区四楼      

联 系 人:王海波                      联 系 人:张玉                

电    话: 13585287484              电    话:15895798305         

 

  2021 年 03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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