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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市灌云县复员军人疗养院北侧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26 11: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灌云县复员军人疗养院北侧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灌云县复员军人疗养院北侧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灌云县复员军人疗养院北侧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2177767.65元。

2.1.3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悬臂式挡墙、锚杆挡墙、护栏、排水沟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确定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执行连建管【2017】83号文、苏建建管【2016】707号文、苏政办发【2016】85号文、《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主管部门及市清欠办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23:59止(北京时间)

4.2、地点: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方式:在线获取;

4.4、售价:300元。

4.5、本项目走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投标单位至综合交易-新投标人模块下载;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国泰新点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505182641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2021年4月16 日10点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16 日10点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33   分

投标人业绩:    10  分

投标人企业信誉:        11分

项目管理机构:        6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算术平均值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2分(不少于0.1分),每高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33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进行评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评审因素

分值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合理性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性

3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分

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3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3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3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3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关键施工技术、安全、进度、成本控制的针对性措施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

3分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响 应措施

4分

清坡工程、悬臂式挡墙、锚杆挡墙和护栏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5分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10分)

1、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矿山复绿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工程或采空区治理工程,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自然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否则不予以计分。

 

企业综合实力

(11分)

1、投标人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的,得2分。

(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证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2、投标人具有“全国地质环境工程行业质量领军企业证书”的,得2分。(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证书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

3、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的,得2分。

(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证书由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厅主管部门颁发)

4、投标人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证书的,得2分。(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会员证书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

5、2018 年 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地质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2.3.3(4)

项目管理机构

(6分)

 

1、项目经理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得2分。(必须提供培训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类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3、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须配备齐全,配备齐全得2分,每缺1人扣0.5分。(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注:上述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备注:
1.
以上评分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

邮    编:222001 

联 系 人: 丁工

电    话:138156131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西门2栋3层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518-85110823   13675293742

 

10.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0.1.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10.2.(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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