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1 16: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GYJ2018-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GYJ2018-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9]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灌云东部城区东王集镇,长江路南侧,九华山路西侧、长安大道北侧;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3949平方米(约合 50.92 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4服务期: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工期约500日历天),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为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文件至招标人为止;
2.5 合同估算价:工程建安费暂按32010万元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不得高于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施工阶段仅计取基本收费),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
3.7 其它要求:
3.7.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2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投标人资信:10分 投标人业绩:14分 项目机构:17分 造价咨询工作方案:9分 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9分 服务承诺:1分 造价咨询工作方案、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应取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40分)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0 |
投标人资信(10分) |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AAAA级得3分,AAAA级得2分,AAA级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3 |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证书覆盖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3 |
|||
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者表彰文件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者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2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者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或者表彰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4 |
|||
投标人业绩 (14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 注:时间、金额均以审定单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业绩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审定单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4 |
||
项目机构 (17分) |
项目负责人(5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其他注册类一级资格证书的,得1分。 4、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超过15年的得2分,超过10年的得1分,超过5年的得1分,最高2分,以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时间为准。 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注册证书(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证书视同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等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5 |
|
项目组成员 (12分) |
1、拟派跟踪审计项目组成员中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在6人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除外,且其中必须至少包含两名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外的其他注册类一级证书的,加0.5分,最高加4分。同一人员只计取一次。 3、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每提供1名BIM相关专业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分12分,项目组成员不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证书视同原件)等证明资料、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2 |
||
造价咨询工作方案 (9分) |
(1)体现工程造价项目审计的基本要求,明确审计目标,针对被审计项目的专业特点具体策划,提出措施0~2分; |
2 |
||
(2)优质服务承诺及与造价审核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0~2分; |
2 |
|||
(3)有反映审计成果的具体举措及进度保证措施 0~2分; |
2 |
|||
(4)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0~3分。 |
3 |
|||
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9分) |
(1)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0~2分; |
2 |
||
(2)有为配合审计正常进行的保障措施和内部考核制度,0~2分; |
2 |
|||
(3)针对具体审计项目,有清晰明了、沟通顺畅的管理网络(网络图表示),0~2分; |
2 |
|||
(4)有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0~3分。 |
3 |
|||
|
服务承诺(1分) |
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的内容综合打分,1分。 |
1 |
备注:上述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获取时间: 2021 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6日;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03 月11日至2021年 03月16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 司 客 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04 月 01 日 10 时00分。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 04月 01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
(7)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1~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度款:咨询服务期内,每半年支付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用(施工阶段仅计取基本收费,收费基数暂按32010万元计取)的15%,最多支付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用(施工阶段仅计取基本收费,收费基数暂按32010万元计取)的60%;
(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提交全部咨询成果文件)后一个月内付至总费用的80%,预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结清。在审计过程中由于业主和施工单位达不成一致意见,不是咨询人技术层面上能解决的问题而导致审计报告无法出具的,审计服务费按无异议部分的70%支付;
(3)委托方在每次付款前,咨询方应提供同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付款。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捌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8-88163001 电 话:0518-85176706/18652139885
传 真:/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1年 03 月 11 日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1]2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1份完整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完整的纸质文件一正四副。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何磊 |
18452501766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